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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每周一课” 学习贯彻监察法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3-29 20:18

“今天由我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等下请大家根据今天的学习内容,立足各自的岗位,结合自身的感悟,进行讨论交流。”3月26日上午8时一上班,福建省安溪县纪委监委“每周一课”学习贯彻监察法如期“开讲”。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开展“每周一课”的第二课时。

 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后,安溪县纪委监委将学习贯彻监察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学习计划,利用每周一次的“早会”或晚上的“例会”,安排8个课时,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学习监察法。在此基础上,每课时安排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结合日常工作、模拟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讨论交流,力促学深弄懂做实。

“这种既学原文,又根据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不解和困惑进行探讨交流的方式,入脑入心、管用有效。”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科员陈长源深有感触地说,作为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名“新兵”,从中学到了很多,受益匪浅。

“用‘每周一课’的方式来学习贯彻监察法,就是要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学深思、悟而践行,有消化、有吸收,切实运用好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安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林文超表示。

 此外,安溪县纪委监委还将通过专家授课、知识测试、撰写心得等形式,结合审查调查工作实际,学中干、干中学,教育和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用好用活监察法。(安溪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