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以前的老同事在法庭上的忏悔,我们感到非常痛心,心情十分沉重。”
“这种就在眼前的廉政警示教育方式,撞击了我们的内心深处,涤荡了我们的心灵。”
“法槌敲下的那一刹那,肃穆庄严,触动心灵,终生难忘。”
“要从留置第一案中汲取教训,从点点滴滴、小节小事中约束自己、管好自己,坚决不踩‘红线’、不越‘雷池’。”
……
4月18日上午,安溪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林某被控挪用公款犯罪案件,这是该县监委追逃到位并首次采取留置调查终结,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安溪县纪委监委组织200多名干部到庭旁听,面对面给他们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利用担任安溪县某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先后19次以预支公务费用等为由,挪用该镇政府公款累计84.7万元归个人使用,后陆续归还,其中实际挪用公款75.2万元超过三个月未还。被告人林某还伙同他人(均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财政专项资金2万元、扶贫资金18万元归林某个人使用,直至2009年11月才归还。
“我从一名普通干部,一步步走到领导岗位,最后却沦陷为金钱的‘傀儡’,潜逃多年终日惶惶不安。我辜负了党的培养,对不起组织的信任,更给我的家人带来了痛苦……” 随着法槌的一声落下,林某发自内心的忏悔,让现场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感受到强烈的心灵震撼。
“组织部分党员干部旁听庭审县监委首起留置案件,让身边的党员干部‘零距离’感受《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以达到‘旁听庭审一案,警醒教育一片’的效应,教育和引导全县各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洁身自爱。”安溪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安溪县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通过本地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时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