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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关于2起民生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安溪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9-10 17:00


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民生领域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1.官桥镇益林村原党支部书记廖金火在扶贫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收受贿赂问题。2013年8月至10月,时任官桥镇益林村党支部书记廖金火,利用职务便利, 在管理该村扶贫项目公路拓宽硬化工程中,授意村委会与郭某彬个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在工程管理和工程款领取方面提供帮助,收受郭某彬等人的感谢费5万元。2018年7月6日,廖金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廖金火犯受贿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大坪乡前洋村原党支部书记高和平、前洋村原村委会主任高火雷未按规定对救灾救济工程进行招投标、违规拨付资金问题。2016年11月25日,时任大坪乡前洋村党支部书记兼村级报账员高和平、时任村委会主任高火雷召集村两委成员商议,决定不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直接由高开秋(前洋村村民、高火雷的堂哥)承包建设该村受“莫兰蒂”强台风影响的水毁公路修复工程。工程开工后不久,高火雷、高和平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并由高和平虚造《灾后公路塌方维修合同》和《工程结算单》,违规预付给高开秋工程款4万元。高和平、高火雷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7月20日,高和平、高火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举措。上述2起民生领域违纪问题的典型案例,既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也有失职失责问题,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啃噬了群众的获得感,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予以查处。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和《中共安溪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反腐办〔2018〕3号)的要求,把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扶贫、民生资金、农村集体“三资”、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保、林业等领域,紧盯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党员干部,紧盯失职渎职、吃拿卡要、贪污受贿、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以绝不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的决心、问责到底的狠劲,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持续震慑,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