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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安溪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9-18 16:15

 9月17日,安溪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安溪县国土资源局蓬莱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黄苍龙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年底,时任安溪县国土资源局龙涓国土资源所所长黄苍龙在乔迁新居时,收受龙涓乡相关村干部送给的礼金礼品合计价值4600元。此外,黄苍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黄苍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2.安溪县官桥镇岭头村村委苏世钦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4月28日,苏世钦为其子操办婚宴,未按规定提前向组织报备,于婚宴当日及次日在其住处为其子苏某龙操办婚宴74桌,违规收受礼金45810元,违反《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此外,该村党支部书记苏忠行、村委会主任苏河木和村支委苏火南、村委林素琼等人参加苏世钦之子婚宴并送礼金。2018年9月,官桥镇纪委给予苏世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苏忠行、苏河木诫勉谈话;给予苏火南、林素琼批评教育。

 通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查处“四风”问题必须严到底、不能让。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严抓严管,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作风建设的顽瘴痼疾下猛药、出重拳、持续抓,一刻不停歇纠正“四风”,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成风化俗。要严格执行《规定》,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深化移风易俗作为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列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责任落实体系,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这两起案件中汲取教训,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带头履职尽责担当,带头遵规守纪守法,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推动社风民风向善向好。

 通报要求,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要求转化为纪律规范,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对节日期间顶风参与歪风陋习、触碰“红线”的人和事,坚持露头就打、快查严办、精准发力,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要密切关注《规定》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