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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用好“活教材” 守好“防洪堤”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9-26 19:23

 “我们年龄相仿,他站在了被告席上,法庭上的忏悔,句句入心,让我触动极大。”

 “这个案件就发生在我身边,现在直观感受他开庭受审,对我们都是一种强烈的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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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福建省石狮市纪委监委组织旁听该市首起留置案件庭审后,石狮市政法系统党员干部纷纷发出感慨。

 警示教育要直抵心灵,产生震慑。今年以来,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案例资源作为教育资源,注意创新形式、贴近生活,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决不让受教育者当旁观者、局外人,抱着“看戏”心态听故事,真正让警示教育成为党员干部“必修课”。

 “越是身边事越能直击心灵,越是身边人越能感同身受。”泉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引以为戒,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为此,该市纪委监委注重收集案例剖析材料,在“刺桐清风”微信公众平台连续刊发,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使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在做好审查调查工作的同时,泉州市着重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标尺,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以多种形式推进警示教育落实落细。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育主阵地作用,在主体班次中开设警示教育课程,让全体党员领导干部都接受党纪法规教育。

 “注重选取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在课堂中用教学的形式展示出来,很震撼,很受教育。”参加培训的人员有着相同的感受。

 此外,泉州市不断拓宽警示教育渠道,利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发挥自有媒体的警示教育阵地作用,打造全媒体时代警示教育矩阵,让党员干部可以随时随地接受警示教育。

 洛江区关注“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现象,以发生在本地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为载体,深入农村基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晋江市组织国土、民政、住建、执法等民生领域相关单位200余名干部旁听庭审,用身边“活教材”教育身边人,提醒他们擦拭“思想尘埃”,管好“民生账”,守护“救命钱”。惠安县纪委监委通过案例剖析、案情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庭审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安溪县组织全县472个村(社区)900多名村主干到县看守所,进展馆、进监区,分期分批开展警示教育。

 “每个案例都是惨痛的教训。”泉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纪委还将进一步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干部蜕变过程,分类施教,保持警示教育“档期”不断,用生动的、直观的、互动的教育形式,让参观者自觉把自己摆进去,确保警示教育入脑入心。(泉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