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部门主要职责 ................................4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7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0
二、收入决算表 ............................ ....11
三、支出决算表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5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15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16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2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安溪县监察委员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和省、市、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的决定、指示,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和镇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和主要工作人员、有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检查、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决定或建议对他们作出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调查全县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存在的问题。
(八)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
(九)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宜。
中共安溪县委巡察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省委巡视办、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二)承担县委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信息宣传、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的事项进行督办。
(四)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五)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承担县委巡视(巡察)工作联络组办公室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安溪县监察委员会)包括13个机关行政股室及1个下属单位,以及中共安溪县委巡察办合署办公,其中:列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共安溪县纪委监委
(安溪县监察委员会)
财政拨款
86
68
中共安溪县委巡察办
财政拨款
7
7
县纪委信息技术中心
财政拨款
17
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8年,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安溪县监察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突出第一职责,精准靠前监督。一是强化政治监督;二是强化巡察监督;三是强化一线监督。
(二)突出纪法融合,精准正风反腐。一是畅渠道,信访举报凸显“一升一降”特点;二是严纪法,审查调查凸显“1+1﹥2”效果;三是重纠治,作风建设凸显“向上向善”局面。
(三)突出专项治理,精准护好民利。一是从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抓起;二是从群众最为痛恨的问题查起;三是从群众最为反感的问题治起。
(四)突出宣传教育,精准营造氛围。一是创新廉政教育方式;二是广泛开展新闻宣传;三是扎实做好案后整改。
(五)突出自身建设,精准严管厚爱。一是开展学习培训;二是夯实基层基础;三是严格内部监管。
2018年,中共安溪县委巡察办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省委“巡察工作要在党委一届任期内实现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坚持巡察无空白、监督无例外,根据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规定的巡察对象范围,在中共安溪县委第十三届委员会任期内,用3年时间,完成对99个县委巡察对象至少巡察一遍的目标任务。2018年安排8轮巡察:每轮巡察3-4个县直单位、1-2个乡镇,共巡察单位44个。回访部分被巡察单位。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抓联络沟通,当好“联络员”。2018年1月4日至2月4日,省委巡视五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县委成立安溪县委巡视工作联络组,作为联络员,县委巡察办承担了省委巡视五组巡视安溪县工作联络组职责。巡视五组撤出安溪后,协助县委抓好省委巡视五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和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反馈,全力做好省委巡视五组巡视安溪县的联络、服务工作,完成省委巡视组和县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抓组织协调,当好“指挥员”。一是精细分类,联动协作。从纪检、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巡察人才库,精细人才分类,完善基本信息,加强工作表现评价,及时补充完善更新人才库。二是同步统筹,优化“联动”。根据省委巡视五组和市委关于上下联动的部署要求,主动对接巡视工作需求,把县委巡察与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同步统筹推进。
(三)抓指导督导,当好“教练员”。一是加强文字把关,提升巡察质量。对报送领导小组的巡察报告、专题报告、要情专报、问题线索报告、反馈意见等材料,认真把好内容关、政策关、定性关。二是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巡察实效。巡察进驻前,强化巡察干部业务能力储备,加强日常业务培训和巡前专题培训,帮助巡察干部“备好课”“充足电”,明确巡察重点、掌握巡察方法。
(四)抓服务保障,当好“服务员”。一是合理安排分工。为每个巡察组配备了熟悉巡察、纪律审查、财务审计、组织人事等工作的干部。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对照相关文件规定,挑选2名政治强、懂业务、善学习、守纪律、有担当的同志调入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到编率达到100%。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备注
年初结转和结余
72.16
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11.19
——财政拨款结转
10.74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60.96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96
本年收入合计
1,861.01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860.55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
4、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其他收入
0.4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收入总计
1,933.16
本年支出合计
1,638.47
结余分配
1、交纳所得税
2、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3、转入事业基金
4、其他
支出总计
1,638.47
年末结转和结余
294.70
1、基本支出结转
14.98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
14.06
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79.72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79.72
3、经营结余
2. 收入决算表
2018年收入决算表
编制单位: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类款项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861.01
1,860.55
0.46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61.01
1,860.55
0.46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1,861.01
1,860.55
0.46
2011101
行政运行
1,051.01
1,050.55
0.46
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60.00
7,600.00
2011104
大案要案查处
50.00
50.00
3. 支出决算表
2018年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
合计
基本
支出
项目
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
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类款项
合计
1,638.47
1,047.22
591.24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38.46
1,047.22
591.24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1,638.46
1,047.22
591.24
2011101
行政运行
1,047.22
1,047.22
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41.37
541.37
2011104
大案要案查处
49.87
49.87
注:部分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 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
名称
合计
基本
支出
项目
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
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小计
人员
经费
日常公
用经费
类款项
合计
71.70
10.74
60.96
1,860.55
1,638.47
1,047.22
973.29
73.93
591.24
293.78
14.06
279.72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1.70
10.74
60.96
1,860.55
1,638.46
1,047.22
973.29
73.93
591.24
293.78
14.06
279.72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71.70
10.74
60.96
1,860.55
1,638.46
1,047.22
973.29
73.93
591.24
293.78
14.06
279.72
2011101
行政运行
10.74
10.74
1,050.55
1,047.22
1,047.22
973.29
73.93
14.06
14.06
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8.56
58.56
760.00
541.37
541.37
277.19
277.19
2011104
大案要案查处
2.40
2.40
50.00
49.87
49.87
2.53
2.53
注:部分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
合计
基本
支出
项目
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
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类款项
合计
1,638.47
1,047.22
591.24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38.46
1,047.22
591.24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1,638.46
1,047.22
591.24
2011101
行政运行
1,047.22
1,047.22
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41.37
541.37
2011104
大案要案查处
49.87
49.87
注:部分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编制单位: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合 计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1,638.47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010.8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92.0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1.24
308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310
资本性支出
254.27
311
对企业补贴(基本建设)
312
对企业补贴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99
其他支出
注:部分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合 计
经济分类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1,047.22
301
工资福利支出
911.53
30101
基本工资
189.83
30102
津贴补贴
217.23
30103
奖金
272.90
30106
伙食补助费
9.74
30107
绩效工资
2.58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3.89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1.55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9.5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21
30113
住房公积金
92.22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9.8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73.93
30201
办公费
6.50
30202
印刷费
4.57
30207
邮电费
2.87
30211
差旅费
2.49
30213
维修(护)费
0.02
30216
培训费
1.00
30226
劳务费
0.04
30227
委托业务费
5.61
30228
工会经费
8.77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0.51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1.76
30302
退休费
55.42
30305
生活补助
1.63
30309
奖励金
4.05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66
注:部分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9.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2018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编制单位: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统计数
项 目
统计数
一、“三公”经费支出
—
二、机关运行经费
73.93
(一)支出合计
23.08
(一)行政单位
73.93
1.因公出国(境)费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6.56
(1)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56
(一)车辆数合计(辆)
5
3.公务接待费
6.52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1)国内接待费
6.52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其中:外事接待费
3.机要通信用车
(2)国(境)外接待费
4.应急保障用车
(二)相关统计数
—
5.执法执勤用车
5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7.离退休干部用车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8.其他用车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5
(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78
(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772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2018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20.00
20.00
20.00
20.07
20.07
20.07
货物
20.00
20.00
20.00
20.07
20.07
20.07
工程
服务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安溪县检查委员会、中共安溪县委巡察办)年初结转和结余72.16万元,本年收入1,861.01万元,本年支出1,638.4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4.70万元。
(一)2018年收入1,861.01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1036.36万元,增长125.6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60.5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46万元。
(二)2018年支出1,638.47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859.37万元,增长110.3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47.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73.29万元,公用支出73.93万元。
2.项目支出591.24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38.4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74.76万元,增长114.5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1101行政运行1047.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7.09万元,增长74.50%。主要原因是增加派驻纪检组人员、信息技术中心人员等调入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支出。
(二)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5.49万元,增长367.18%。主要原因是一在人员方面,增加检察院转隶干部、派驻纪检组干部、以及信息技术中心干事,相应的工作设备增加;二是在业务方面,由于监察体制改革,审查调查任务增加,审查调查业务费用支出增加,根据省委要求,巡察办任务增加,巡察业务费用支出增加;三是在项目方面,2018年新成立县廉政教育基地改造项目,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三)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4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万元,增长4.55%。主要原因是由于监察体制改革,审查调查任务繁重,相应的业务费用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7.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73.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9.83万元、津贴补贴217.23万元、奖金272.90万元、伙食补助费9.74万元、绩效工资2.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8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1万元、住房公积金92.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88万元、退休费55.42万元、生活补助1.63万元、奖励金4.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6万元。
(二)公用经费7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50万元、印刷费4.57万元、邮电费2.87万元、差旅费2.49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劳务费0.04万元、委托业务费5.61万元、工会经费8.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08万元,同比下降30.9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6.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与2017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55.49%,主要是:由于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转隶干部配备执纪车辆到本单位工作,本单位实际使用车辆共7辆,且执纪业务量大幅度增加,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6.5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纪检审查工作、调研活动及纪检监察系统横向沟通联系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78批次、接待总人数772。与2017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71.37%,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共对2018年1个清单项目实施绩效监控,即县委巡察办工作业务经费,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00万元。同时,对2018年100万元县委巡察办工作业务经费实施绩效监控。
共对2018年1个清单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即县委巡察办工作业务经费,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00万元。同时,对2018年100万元县委巡察办工作业务经费开展绩效自评。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县委巡察办工作业务经费清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县委巡察办工作业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自评等次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130万元,完成预算的85%。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安排8轮巡察:每轮巡察3-4个县直单位、1-2个乡镇,共巡察单位44个。发现的主要问题:1.巡察结果运用和成效体现,滞后于巡察进度;2.过于追求巡察工作的质量,巡察节奏偏慢;3.专职巡察干部不多,制约巡察工作质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加快巡察结果转化,推动被巡察单位发展;二是加快巡察工作节奏,力求完成年初预定的巡察单位数量目标;三是注重培养巡察干部,以边巡边训方式培养跟多高素质巡察干部。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评分标准
指标分值
自评得分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巡察党组织数量
50
44
20
20
18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次数
5
4
10
10
8
质量指标
被巡察党组织已反馈的数量
20
15
10
10
9
时效指标
完成本年度任务
2018年度
按时序开展
10
10
9
成本指标
巡察工作经费总支出
年度支出总额
县财政承担
10
10
9
效益指标(40分)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经济损失情况
2000万
1500万
10
10
9
社会效益指标
推动被巡察单位改革
被巡察单位机制体制完善情况
被巡察单位整改均涉及机制体制
1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被巡察单位政治建设推进情况
被巡察单位均有推进
10
10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被巡察单位全面发展
被巡察单位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均督促被巡察单位推动各项工作
10
10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各单位对巡察工作重要性认识情况
被巡察单位配合巡察工作情况
被巡察单位均积极主动配合巡察工作情况
10
10
10
合计
100
90
部门业务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业务费自评得分为90分,自评等次为良好。部门业务费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85%。主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安排8轮巡察:每轮巡察3-4个县直单位、1-2个乡镇,共巡察单位44个。发现的主要问题:1.巡察结果运用和成效体现,滞后于巡察进度;2.过于追求巡察工作的质量,巡察节奏偏慢;3.专职巡察干部不多,制约巡察工作质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加快巡察结果转化,推动被巡察单位发展;二是加快巡察工作节奏,力求完成年初预定的巡察单位数量目标;三是注重培养巡察干部,以边巡边训方式培养跟多高素质巡察干部。
部门业务费绩效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评分标准
指标分值
自评得分
产出指标(60分)
数量指标
巡察党组织数量
50
44
20
20
18
质量指标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次数
5
4
10
10
8
时效指标
被巡察党组织已反馈的数量
20
15
10
10
9
成本指标
完成本年度任务
2018年度
按时序开展
10
10
9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巡察工作经费总支出
年度支出总额
县财政承担
10
10
9
社会效益指标
挽回经济损失情况
2000万
1500万
10
10
9
生态效益指标
推动被巡察单位改革
被巡察单位机制体制完善情况
被巡察单位整改均涉及机制体制
1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被巡察单位政治建设推进情况
被巡察单位均有推进
10
10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促进被巡察单位全面发展
被巡察单位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均督促被巡察单位推动各项工作
10
10
9
合计
100
90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4.08%,主要是:因监察体制改革,增加派驻纪检组人员、信息技术中心人员及检察院转隶人员等,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由37增加到81人,新增人员所需的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