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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拉响“警报” 狠纠“四风”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1-02 09:53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原正处长级干部邱经良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

  “泉州市林业局南安罗山林场场长陈远乐公车私用问题,受到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

  “洛江区马甲镇后坂村村委会原主任曾文雀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在元旦、春节来临前夕,福建省泉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给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敲响警钟,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警示教育在先、监督执纪并行、严肃问责追责等多措并举,打出正风肃纪“组合拳”,着力营造廉洁自律的节日氛围。

德化县纪委监委组织党员干部、关键岗位人员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接受教育

  “第一次旁听庭审,我的内心受到极大的震撼!原来职务犯罪的风险就潜伏在身边,不管处在什么岗位,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12月27日,德化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270余名党员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等旁听庭审,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将警示教育课搬到法庭庭审现场,打好节前“预防针”。

  不仅是德化县纪委监委,节前,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行动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

  鲤城区纪委监委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强化党性、法纪、廉洁纪律意识;石狮市纪委监委通过社区公共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宣传载体,给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出廉洁过节提醒;永春县纪委监委组织编印十八大以来本地典型案例“警示录”,以案示警、以案明纪……

  持续警示震慑的同时,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一线监督,聚焦监督“第一职责”,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上下联动、全方位立体式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抓好节日前夕“四风”问题整治工作。

  “把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落到实处……”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就“两节”期间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深化纠正“四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节日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部署,明确将重点查处以名贵特产伪装成新样式的各种“四风”顽疾。

  以上率下,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也把监督挺在前面,深入一线加强监督检查。

  “你好,我们是仑苍镇‘四风’督查组的,想向你们了解下是否有政府单位购买你们的名贵产品,请配合提供下你们的销售记录和送货清单。”12月25日,南安市仑苍镇纪委联合市监部门工作人员,在辖区内一家高档工艺品店内开展“四风”督查。

  南安市通过实地走访了解、查阅销售清单、核对销售发票等方式,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等问题线索,严防“四风”反弹。

南安市仑苍镇纪委与市监部门工作人员在当地某高档工艺品店了解是否存在公款购买情况

  泉州开发区纪工委组织2个重点检查组,紧盯管理“死角”和监督“盲区”,采用随机、突击等检查方式,实地暗访、调阅票据、走访企业,深挖细查“四风”问题线索。

  丰泽区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机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节日病”。

  在此基础上,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等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和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节日期间发现‘四风’问题的查处问责力度,对无视纪律、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重处理,坚决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推动纠正‘四风’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泉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泉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