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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安溪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8-22 16:00


   为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张淑榕(副科级事业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经查,2013年至2018年,张淑榕在担任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期间,多次收受医疗器械用品供应商付某、林某等人送给的礼品、礼金,价值10.427万元,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此外,张淑榕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张淑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张淑榕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抛在脑后,心存侥幸,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醒、自重,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不良作风的“防火墙”。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不松懈不停歇,坚持抓常抓细抓长,驰而不息正作风,让“四风”问题无处藏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紧盯“关键少数”、重要领域和重要节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