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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溪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安溪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5-27 17:55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1月18日,县委第六轮第一批巡察一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12月4日,县委第六轮第一批巡察一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细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自觉增强政治体检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县委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就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安排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2019年12月26日,召开司法行政系统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传达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整改工作要求,将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

2019年12月9日,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整改任务分解工作会,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围绕巡察组反馈的30个问题,逐条对照梳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整改时限。会后,各股室各单位迅速行动,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坚持“深挖根源、查缺补漏、举一反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共83条,经与县委巡察组反复沟通,确定巡察整改方案。

(三)紧跟进度,聚焦整改

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共召开5次整改专题研究会,及时研究解决巡察整改中存在的“疑难杂症”和突出问题,坚决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岗,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紧跟进度、对帐销号,确保整改措施条条有落实,事事见成效。2020年1月17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对照巡察反馈的30个问题,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会上,班子成员严肃认真、直面问题地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聚焦整改,“红脸出汗”的目的。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局党组聚焦巡察反馈的30个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找准症结,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制定和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共7项。通过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制定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督查问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加强了机关管理,强化了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监督,堵塞了廉政风险漏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巡察整改期间,对各司法所及各党支部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通过查不足、找差距、补漏洞、促提升,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司法局党组坚持直面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30个突出问题,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党组成员思想认识。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班子成员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的认识。二是完善制度,突出党组会的专门性。修订完善《中共安溪县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严格区分党组会与局务会的议事内容,确保重大事项均经党组会研究,杜绝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三是规范记录,确保如实体现党组会议情况。

2.议事决策制度不够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集体领导意识。组织局党组成员学习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论述等,从思想上强化集体领导意识。二是规范议事决策制度。修订《中共安溪县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集体决策机制。三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树立大局意识。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措施,确保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三是严格文件制发审核。针对上级下达的文件和工作部署常以会议传达或文件转发的形式执行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对业务科室草拟文件进行严格把关,对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办,防止出现照抄照搬、层层转发现象。       

4.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中共安溪县司法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结合“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心得体会交流研讨,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创新学习方式,注重正向激励。制定《安溪县司法局2019年度干部绩效量化考评方案》。四是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个别同志心得体会存在网上抄袭痕迹的问题,已责成该同志在党组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深刻检讨,并要求该同志重新进行专题学习,重新撰写心得体会。

5.意识形态工作未抓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分管领导及专门政工干部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理论武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多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强化思想教育。三是定期研判,及时汇报。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分析研判敏感舆情、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及时向上级党委及宣传部提交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四是丰富意识形态文化教育宣传载体,大力推进“一镇一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6.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安溪县司法局党建工作要点》并下发到各党支部,确保党建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对非公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三是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的典型示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四是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及时更新机关党支部的党建宣传栏,督促抓好非公党支部党建阵地建设问题的整改。

(二)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

7.党内组织生活不健全,存在走形式轻效果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会前,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会上,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各党支部及时整理好内业资料,并上交党总支把关,发现存在不规范问题的及时通报、限期整改。二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完整填写民主评议表格,规范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体现测评结果。三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

8.党组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规定要求,严格程序标准,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二是严格材料把关,杜绝抄袭和雷同。会前,主要领导对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批评意见进行审核,杜绝重复、抄袭现象。

9.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按照要求每月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总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给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并规范记好会议记录。二是加强检查指导。建立党建工作交流群,及时通知或提醒各党支部做好阶段性党建工作,及时报送“三会一课”报表,并做好“三会一课”内业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10.发展党员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自查,及时纠错。对巡察组指出的发展对象材料后标注的错误信息未及时校对更改及部分表格时间与会议记录时间不一致的问题开展自查,及时纠错,目前已整改完成。二是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各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把关发展党员相关材料,加强对发展党员相关业务的培训和指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内业资料。三是加强对律师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督促其积极发展新党员。2019年,第三党支部发展1名新党员,第五党支部吸收1名入党积极分子。

11.开展党员“三诺”工作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员“三诺”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发现与上年度雷同的一律严肃批评并退回重写,对以上15名同志提出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对党员践诺情况的监督,党组及时审核党员承诺书并签署意见,要求各党支部对每名党员的践诺情况及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党支部均能规范开展2019年度党员“三诺”工作。

12.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各党支部指定专人做好“党员e家”的日常维护工作,并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开展自查,杜绝存在“口袋党员”现象。二是针对个别党员关系未转入的问题,目前已整改结束。

13.个别党员未及时缴交党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两位同志未及时缴交党费的问题,已于巡察期间通知两位同志补缴,现已整改完毕。局分管领导拟对收缴党费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建立党建工作交流群,每月及时通知各党支部收缴党费,汇总上交上级党委,并做好党费收缴公示工作。

14.干部培养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股级干部培养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安溪县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梳理历年来股级干部任免信息,下一步将视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充实股级干部队伍,规范股级干部任免。三是按程序完成2019年度优秀年轻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考核工作,向县委组织部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四是选派4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协助相关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防疫一线锻炼考察干部。

15.司法协理员队伍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司法协理员管理、考核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制定《安溪县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规范司法协理员的招录、使用、管理及培训。二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开展自查,局分管领导已向该协理员了解具体情况,并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责成其作出深刻检讨,并扣发其部分绩效奖金。

(三)围绕党的作风、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6.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制定《中共安溪县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及《中共安溪县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周密部署。三是扎实开展廉政谈话。由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及司法所所长或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单独谈话,确保廉政谈话内容有针对性。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局党组于2020年1月9日召开述责述廉会议,班子成员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现场述责述廉,接受民主评议,会后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17.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是扎实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国家监察》、参观家风家训馆等,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全力支持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独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为纪检监察组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和执纪环境。

18.廉政风险点防控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廉政教育。以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发生的3起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二是排查廉政风险。重新梳理权力清单,排查各股室、司法所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安溪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督查问责制度(试行)》。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监督,由局分管领导及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多次到司法所开展专项督查,2019年至今共开展专项督查21次。

1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禁而未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廉政教育。二是规范机关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财务报支、公车使用维修、差旅费报支。三是力戒形式主义。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会议次数,每月进行文件会议统计并及时上报政府办。2019年发文同比减少48%;会议同比减少41.2%。四是严格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及时向局党组、上级党委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20.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学新思想,比政治素质、比履职能力、比纪律作风”为主题的“一学三比”系列活动。二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确保走访、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等日常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机制,制定《安溪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督查问责制度(试行)》,并将于疫情结束后对司法所开展督查“回头看”,及时发现不实问题。

21.公车管理不严,存在失管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已于2016年7月辞退未按定点停车入库的驾驶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若发现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将严肃处理相关人员。三是报废停用执法摩托车,目前所有的24辆执法摩托车因已达报废年限,全部予以报废停用。四是完善《安溪县司法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所有执法执勤用车已纳入福建省司法厅公车管理平台,由办公室对执法执勤车辆的定位轨迹进行日常随机抽查。

22.专项督查作用不明显,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司法所开展自查,抓紧抓好整改纠正。二是疫情结束后,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司法所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发现仍未整改到位的,按照《安溪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督查问责制度(试行)》严肃处理。三是制定《安溪县司法局2019年度干部绩效量化考评方案》,把专项督查结果与司法所所长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并作为绩效奖励差异化的重要依据。

23.机关效能建设管理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安溪县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签到、请假、外出报备等日常管理制度,对机关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因公外出登记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通报。二是制定《安溪县司法局2019年度干部绩效量化考评方案》,将日常考勤情况作为察访核验扣分项目,落实绩效奖励差异化。三是针对人员去向牌动态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已于巡察期间整改完毕。

24.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公务接待情况开展自查,发现不规范公务接待及时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二是严格执行《安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安溪县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的具体办法,就接待公函、接待审批、接待餐标、陪同人数等进行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公务接待不规范现象。

25.财务报支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自查,对发现不规范的财务报支及时进行整改,严格规范办公用茶领用及款项报支手续。二是严格执行《安溪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杜绝用收款收据代替正规发票报销等不规范的财务报支问题。

26.差旅费报支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差旅费报支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报支差旅费的进行清退。二是严格执行《安溪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对差旅费报支审核把关,组织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杜绝再发生违规报支差旅费问题。

27.公务车维修未严格按规定实行定点维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公车维修的报支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责成维修审批人员、驾驶员对未严格按规定进行定点维修的原因作出说明。二是严格执行《安溪县司法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使用、审批、定点停放、定点维修等管理,严格审批车辆维修手续。

28.慰问金支出不符合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自查工作。今后我局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杜绝再次发生超范围发放慰问金等现象。二是根据《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研究确定统一工会慰问标准,规范慰问金出账。

(四)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29.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认识不够,政治体检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党章和巡视巡察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切实提高对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增强政治体检意识,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开展自查,及时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查找我局存在的“抓党内重要法规的学习贯彻不够及时”等11个共性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抓好落实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不存在上述问题。

30.落实省委巡视五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未实际开展整改方案中提到的廉政教育党课、党务干部培训班的问题,局党组书记于2019年11月19日为全系统党员开展主题为“牢记为民宗旨 践行初心使命 开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廉政教育党课;同时,建立了支部联席会议制度,将定期组织开展党务交流培训。二是针对未按要求落实党务公开制度的问题,已于巡察期间整改完毕,今后将严格规范党务公开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需持续加强整改力度、不断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下一步,县司法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效果不打折扣,持续深入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着力在完善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继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整改完成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持续跟踪问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是突出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倒查制度漏洞,围绕社区矫正业务、干部队伍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力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注重长效常态,用制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226908;邮政编码:362400;电子邮箱:sfj23226908@126.com。

                    

                                                     

中共安溪县司法局党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