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长坑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安溪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17 08:5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7月16日至8月16日,县委巡察一组对长坑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3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长坑乡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并于2020年4月7日印发,明确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上党委会研究讨论,切实强化党委领导,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组织乡领导班子成员、党政办主任认真学习《长坑乡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全面贯彻落实相关要求。三是建立党委会议题事前征集程序并严格执行。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4月7日修订完善《长坑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杜绝“一言堂”,并指定乡党政办专人记录乡党委会记录。二是于2020年4月13日组织乡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长坑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意识。三是认真执行《长坑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乡党委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3.关于“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脱离实际。”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4月7日修订完善《长坑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推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理论功底和知识素养。二是根据安委宣〔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学习要点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制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切实增加学习的科学性。三是组织制定全年学习计划,按计划要求认真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于2020年4月13日、2020年5月18日召开长坑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采访实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并指定专人整理归类学习档案和学习记录。

4.关于“未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乡党委年度工作要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二是组织成立长坑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20年4月9日以长委〔2020〕13号文印发,协调负责全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将意识形态学习、专题检查等工作纳入领导小组职责范围。三是于2020年4月27日对长坑乡2020年1月以来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形成《长坑乡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报告》。

5.关于“移风易俗阵地建设有待强化。”的整改情况

(1)宣传覆盖面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于2020年4月19日调整充实长坑乡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长委〔2020〕14号)。要求各村于2020年5月13日前运用三种以上宣传载体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宣传,提高移风易俗工作宣传覆盖面及成效。二是加大督促劝导。制定《长坑乡移风易俗工作督导制度》,建立健全督查劝导队伍,设立举报热线及举报信箱,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对督查情况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2)“公序良俗”尚需有效引导。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借助微信等线上线下的各种载体平台,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引领,弘扬时代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二是新建福春官献瑶家风馆,着手改造提升崇德书院家风家训馆,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风家训的宣传,树立良好的工作导向,引导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三是于2020年4月15日制定下发《长坑乡镇区管理规定》,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镇区品质。四是积极组织各村申报参评第二届安溪县文明家庭,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6.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更加重视党建工作。及时纠正基层党组织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意识,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改变工作作风。二是加强党建工作力量。乡党建办配备1名专职组织干事和1名兼职组织干事,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学习,规划制定全年党建工作目标,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保证党建规定工作到位。三是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乡党委分别于2020年3月19日和2020年5月12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强化党建业务培训。乡党委按季度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议,提高党务工作人员能力素质,落实党委委员党建联系点制度,积极调配各驻村干部力量,及时全面督导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7.关于“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虚化空转。”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细化责任分解,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乡党委会议明确乡党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协助乡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工作。二是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从主体责任年度报告、检查考核、清单管理、述责述廉等方面入手,综合运用约谈提醒、批评教育、问责追究等手段。于2020年4月9日重新印发长坑乡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方案,规范乡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针对各村两委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有针对性进行廉政谈话。

8.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以上率下层层明责。将全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乡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中,于2020年6月1日召开乡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听取乡纪委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抓好常态监管落实。2020年4月9日重新印发长坑乡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方案,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在乡党政联席会上重申“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督促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对分管股室人员、挂钩村两委成员开展至少一次以上的廉政谈话,并结合工作同步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关于“干部日常管理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干部日常管理,已于2020年1月6日制定出台《长坑乡2019年机关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评差异化奖金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4月12日制定完善《长坑乡机关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明确请假一律须报经主要领导同意。二是乡机关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长坑乡机关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明确将考勤情况纳入绩效管理。三是于2020年4月30日乡党政办联合纪委办对乡机关当日考勤情况,同时建立乡干部职工“旬统计、月通报”机制,每十天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每月一号通报上月全乡干部职工考勤情况,按照公干、事假、病假等分类公示。

10.关于“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现象。”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关于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方面。一是于2020年3月31日修订完善《长坑乡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抓好执行落实。二是乡党政办、财政所于2020年4月2日联合举行工作培训会,组织党政办、财政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安溪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三是责令公务出差未按规定报销人员主动退还款项。五是乡党政办、财政所于2020年4月29日对本年度公务接待情况开展自查,暂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情况。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安溪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安溪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并完善《长坑乡政府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规范乡村两级财务报支行为,确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特别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追缴村干部及党员违规补贴。二是强化履职能力。通过选派跟班学习、组织业务研讨等形式,强化乡财政所、经管站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提高业务素质,把好财务审核关。三是主动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乡财政所主动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今后乡政府将不定时开展津补贴发放自查工作,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11.关于“差旅费报支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完善制定《长坑乡政府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乡机关差旅费报支审核把关制度,落实公务出差通知单、审批单等手续,并经乡财政所分管领导把关。二是严格村级财经纪律。根据安政(2015)24号和安委(2018)66号规定。同时,组织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级报账员参加长坑乡村级财务业务培训班,明确各自职责范围,严格规范村级差旅费报支行为。三是强化业务学习。于2020年5月12日举行财务业务人员培训会,组织乡财政所、经管站负责人对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财经业务培训,并组织财政所、经管站工作人员通过外出学习、业务研讨等,提升财经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主动自查自纠。针对类似问题,及时主动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退回。今后乡政府将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12.关于“工程项目建设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19]70号)文件规定,并结合实际出台了《长坑乡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乡村两级招投标活动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维护村级集体利益。二是严格落实竣工结算审计规定。明确凡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单项造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必须报送县审计局基建中心进行竣工结算审核;1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村级委托中介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村级自主审核把关或委托中介单位审核。

13.关于“乡政府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乡党政办于2020年4月1日制定《长坑乡办公用茶购买及领用制度》并公布执行,2020年4月20日乡党政办负责人约谈办公用茶管理人员,要求其严格按照《长坑乡办公用茶购买及领用制度》做好办公用茶领用管理。二是制定完善制度。由乡财政所牵头,党政办、纪委办配合,制定出台《长坑乡公务报销管理规定》,自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所有不符合管理规定的报销行为,将一律不允许报销。三是强化业务培训。于2020年5月12日举行财务业务人员培训会,对《长坑乡公务报销管理规定》进行学习,提升财政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公务报销凭证把关能力,杜绝不符合规定的报销行为再次出现。四是主动自查自纠。持续加强公务报销凭证自查自纠,对乡机关公务报销凭证进行细致自查,如发现不符规定的报销行为,将从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14.关于“村级财务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明晰责任主体。针对巡察反馈未落实村级经费开支计划书制度以及大额开支审核把关制度等问题,乡政府立行立改,于2019年12月起施行大额开支计划审批制度,明确村级填写大额开支计划表后由驻村干部、点长、挂钩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支;所有大额开支计划审批表装订入账册长期保存。同时,由分管领导对经管站全体人员进行约谈,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督促加强村级资金管理和使用。二是强化工作力量。及时调配2名具有财经专业的工作人员充实到乡经管站队伍,并拟准备向社会召开村级代理会计1-2名,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落实好村财镇管相关制度。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1)民主生活会“虚化”。

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征求真实意见。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之间主动自觉开展谈心谈话,同时与部门负责人、老干部党员等开展谈心谈话,征求到的意见诚恳真实。二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长坑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严肃认真,乡党委主要领导带头,主动揭短亮丑,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查摆的问题,虚心接受批评意见,取得预期效果。三是严格落实整改工作。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制定和落实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具体、目标明确、限期整改、责任落实。

(2)落实组织生活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增强学习自觉性。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发挥人员作用,驻村干部和党建工作人员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并定期不定期检查,落实不力的,坚决予以追责。三是组织开展监督检查。2020年5月13日,乡党建办组织对各村党建业务开展业务检查。

(3)党员“三诺”活动开展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党员“三诺”工作,建立完善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杜绝搞形式走过场。二是于2020年4月18日,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工作的通知》,各党支部已全部于5月1日前完成承诺公开工作,《党员承诺书》在各支部党员承诺公开栏上统一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注重内业资料整理。明确指定乡组织干事专人负责各村党建业务资料存档资料工作。

(4)未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认真按照前期准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置六个步骤,公正、公开、公平地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注重各内业资料整理。各党支部明确指定一名党建业务员负责各村党建业务资料存档备查。

16.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偏差。”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月报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对支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二是不断改进和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内容、组织形式,不断激发党员的学习热情和潜在活力,增强党员学习自觉性。组织乡机关年轻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新思想,争做新青年”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重温誓词,学习原著、分享经验,以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半年督查机制,形成问题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四是严格问责追责。针对巡察反馈发现的问题,由相关挂钩村领导对挂钩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进一步规范工作要求,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

17.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未按规定逐月收取。

整改情况:一是于2019年7月24日上午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各党支部书记、党建业务员参加培训,就党费收缴标准、时间等进行再学习再强调,使各党支部深刻认识到党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开设长坑乡党委党费专户,明确党建办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在今后的党费收缴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县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具体要求,督促各党支部逐月及时足额缴交党费,并对交纳党费登记表进行统一归档,做到有据可查。

(2)个别党员未及时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即知即改,健全机制,巡察期间乡党委已组织对党费业务收缴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于2019年8月6日完成未交纳党费党员的党费补交工作。

18.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乡党委于2019年7月24日上午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各党支部书记、党建业务员参加培训,会上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和《安溪县发展党员实务操作手册》,就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培训学习,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强调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在今后的发展党员工作中将严格要求各党支部按照程序、规定和标准发展党员,对不按程序、违规发展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纪律,进行严肃处理。

19.关于“乡党委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把控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村级组织的领导,由乡主要领导和挂钩村领导一同对26个村开展调研走访,了解村级班子运行情况,切实发挥领头雁作用,提升村两委干部自身素质。二是注重村级后备队伍建设,要求人口4000以下的村至少物色2名后备人员,人口4000以上的村至少物色3名后备人员,建立村级后备力量信息库,共物色村级后备干部64名,增强对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把控能力。三是摸排2020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于5月12日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制定整顿工作方案,确定由乡机关党支部,派出所党支部结对帮扶软弱涣散村党支部,确保按期完成整顿转化工作。

20.关于“干部培养重视不够。未能建立有效的股级干部培养机制。”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安溪县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和相关政策法规,结合长坑实际,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激发干部担当作为。二是研究制定《长坑乡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聘任考评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4月29日印发,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1.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发挥农村党支部主体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党员“三诺”活动,确保党员能够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接受群众监督。对违法违规的党员,坚决按党章党规进行处理。二是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杜绝“党内有偿活动”行为,规范组织活动,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各村党支部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22.关于“在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反馈的有关共性问题及整改要求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未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值班基本制度,各村将《干部坐班值班安排表》张贴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中接受群众监督,并将长期坚持,进一步提升村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由乡党建办牵头开展不定期抽查,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对相关村干部进行约谈、通报等。

(2)党务村务公开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阳光党务村务财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村“两委”成员具体负责公开事务,注重公开的时效性与全面性。二是完成各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版面更新,丰富党务村务公开内容,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如重大项目建设、三公经费、扶贫等政策及资金使用情况等,坚持实事求是、不回避、不遗漏,做到全公开、常公开。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将党务村务公开工作作为农村党建工作内容,切实提升党务村务公开实效。2020年5月13日起组织党建办人员对各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临时工聘用不符合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聘用(返聘)临时工相关规定。对乡机关聘请人员超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乡政府于2020年4月辞退满65周岁的临时人员。二是规范临时工聘用行为。对拟招聘人员落实好请示报告制度,并不定时组织自查。2020年4月22日开展自查,未发现其他有超过65周岁的临聘人员。

(五)深化改革发展体制机制方面

23.关于“强化政治担当,疏堵结合,整治土地违建乱象。”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乡党委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把土地管理工作作为长坑乡党委政府一号工程,要求乡领导班子成员、各村主干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抓好土地管理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到人。将土地日常巡查监管任务落实到各村角落干部、村主干和驻村干部,明确巡查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主动作为、强力推进。二是实行定期报告。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乡主要领导听取土地执法工作汇报,对存在问题群防群力,制定切实可行办法,采取有力有效举措,全力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符合土地规划审批的,在依法处置到位后抓紧完善手续;对不符合土地规划审批的,坚决拆除到位、清理到位、复耕到位。三是增强土地执法力量。在原有6名执法队员基础上,2019年6月和2020年5月分别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人员等充实执法队,落实执法队奖惩办法。要求执法队员每天对所负责的片区全面巡查一遍,要求每个村每个角落都要巡查到位。四是推进存量销账。结合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春季攻坚战”及安溪县违法建设“百日大整治”行动,对尚未处置的违建积案,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任务,因地制宜制定处置措施,分类分批处置,避免引起社会冲突。五是制定土地管理新机制。于2019年4月出台祖厝修缮监管办法,明确村委会对祖厝监管责任,约束祖厝理事会不得超建、不得移位及不得建附属设施(包括不得大面积硬化拓宽门口埕)。同时向县征信有关部门,推送2起“违建”的名单,通过个人征信平台将违建人员列入失信名单,提高其违法成本。六是加强拆除违建力度。七是落实“疏堵”结合。合理解决全乡农村个人建房需求,严把宅基地审批程序,对符合建房条件,推进审批进度。八是强化思想认识。落实“逢会必谈”土地管理,强化乡村两级干部思想认识,形成从“乡主要领导到分管领导、驻村干部再到村主干、角落干部”自上而下的土地管理机制。组织对典型违法建筑予以拆除,以点带面,拆除一批,警醒一片,形成“人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土地管理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3122168;通信地址:安溪县长坑乡中山路99号,邮政编码:362421;电子邮箱:ckxdzb1@163.com。

 

 

中共安溪县长坑乡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