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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头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安溪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17 09:05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8月23日至9月30日,县委巡察一组对我镇开展了巡察。2020年3月16日,县委巡察一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对“三重一大”的集体研究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安溪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湖头镇委员会工作规则》,认真落实党委议事决策机制,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均由镇党委会集体讨论,逐项表决。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减税降费政策,提升对减税降费政策的了解。同时,对2019年以来全镇贯彻执行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湖头镇强基促稳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2020年、2021年13项行动的责任分工。同时,根据2019年度考评结果结合湖头镇实际,制定出台湖头镇强基促稳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3.关于党委抓党建业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牢主责主业意识。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党委会重要议事内容,结合党建年度重点工作、村集体经济增收、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通过年终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同时将结果运用于积分制考评。二是班子成员加强党建理论学习,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召开党委会,对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再组织学习,确保各挂钩领导落实党建挂钩制度,指导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挂钩领导定期参加挂钩村(社区)党支部会议,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创新党建活动载体,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部署党建工作任务。三是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职责,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各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通过网络、书籍、报刊等途径,支部委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党建业务和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能力。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指导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氛围。四是由镇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委中心组成员每人专门一本学习记录,每月月底检查一次。二是对高山、后溪宣传栏陈旧及时制作新宣传栏并督促及时更新宣传党的新精神、新理论、新政策。同时,对全镇另外32个村(社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

5.关于对移风易俗工作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4个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村移风易俗村规民约进行充实完善,由镇文体中心进行审核把关,“四会”负责人将开展情况报镇文体中心备案。二是对阆湖博物馆二楼陈列进行调整,聘请专家设计李光地思想文化陈列展厅。目前二楼李光地文化(政德)展厅已通过征求意见稿,进入布馆设计、预算、财审等环节。三是对李光地故居、山都村进行环境整治提升,充实移风易俗内容,打造长效性移风易俗主阵地。山都村增设山都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家风家训公园。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6.关于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正确认识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责主业,明确分工,由镇党委副书记牵头负责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认真组织学习述责述廉工作相关流程,严格执行《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闽委办〔2016〕号)文件要求,做好述责述廉工作。

7.关于镇纪委监督作用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综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注重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增加对全镇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频次,注重教育成效,多采取以案警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建立有效的日常监督机制,坚持镇纪委入户访查工作以及村级靶向监督工作,每季度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对村级“三资”情况进行督查。

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级津补贴核查清理工作,对违规发放津补贴事项进行逐条梳理、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加强村级津补贴发放的监管。二是强化有关制度,严格按照《中共安溪县 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的通知》(安委〔2019〕24号)、《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溪县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 的通知》、《中共泉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泉委改〔2019〕6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明确村级收支管理制度和财务审批制度,要求各村(社区)认真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发放相关补贴。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安排财务专人,加强村财运行日常监管。召开财务管理制度培训会,重申村级津补贴发放管理工作,要求各村(社区)严格执行。四是由镇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9.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由后勤分管领导、党政办负责人、食堂负责人、食堂财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通报本次反馈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接待审批单填写,加强相关人员业务接待制度学习和培训。二是设置双审核工作制,加强公务接待附件管理,包括接待单位填写、菜单备注日期等。

10.关于镇政府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

(1)收款收据报销相关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加强财经制度学习。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共安溪县委 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安委〔2018〕66号)、《安溪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支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安财行〔2018〕96号)等文件精神,熟悉、牢记财经制度,提升财经纪律意识。二是针对收款收据报销相关费用问题。现已停止采用收款收据报销相关费用,报销人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方可报销。同时,对2019年以来的报销凭证进行排查,未发现采用收款收据进行报销的问题。由镇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报销凭证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财务审核及复核支付制度,即付款前由一名财务人员审核凭证的完整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核不通过不予以报支;付款时由另外一名财务人员再次审核凭证,确保凭证完整性、合理性、合规性。

(3)办公家具采购未走政府采购流程。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安溪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安财采〔2019〕9号)文件规定执行;严格把控采购商品的价格,不超过规定的预算标准;严格采购的手续和流程,采购应遵循“先审批,后采购”的程序,对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商品,严格执行集中采购,所有采购项目均需网上留痕,对于3万元以下由单位先进行审批后集中采购,3万以上10万以下的均进行议价询价,10万元以上的实施公开招投标。

(4)办公用茶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办公用茶使用管理制度,统一审批采购和出库,执行使用部门领用人签名制度。二是由镇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1.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

(1)工程项目管理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安政综〔2018〕118号)、《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安政办〔2019〕70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4月,进一步完善《湖头镇招投标实施办法》、《湖头镇村级招投标实施办法》。二是加强监管,举一反三,督促镇村两级工程项目按照规定进行设计、编制预算,实行公开招投标,严禁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根据《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通知》(安委办〔2016〕23号)要求,工程项目按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并送县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制定报销流程图,执行财务审核及复核制。四是严格要求预算、设计、招标代理等第三方单位,对于发现虚造材料行为给予解除聘请。

(2)项目资金拨付、结算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广告公司店签订协议,日常零星印刷、宣传材料,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二是加强资金拨付审核,明确规定施工单位申请付款时需要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预算审核书、进度支付申请书、结算审核书等有关材料,材料不完整不予以支付;三是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将审核通过的有关材料作为附件装订入账,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性。

12.关于村级“三资”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制度,严格落实《中共安溪县 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的通知》(安委〔2019〕24号)、《中共泉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泉委改〔2019〕6号)等文件精神。二是严格审批制度,实行专户管理,除政策规定要求开设账户外,一律不准开设其他准用或临时账户;实行备用金制度,限额不得超过10000元;大额开支制度,村(社区)经费开支计划书,经村主管财务领导签署意见,报代理服务中心审核把关,并经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三是加强资产资源管理,集体资产购置、承包、租赁等,纳入账内核算,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及时归档并报镇经管站备案,逐步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行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制度;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资产资源租赁合同和相关资料报镇经管站备案。四是对镇经管站工作人员采取签字备案制和轮审制,即镇经管站工作人员对村级财务票据审核后,在报支凭证上签字备案,每半年对经管站工作人员审核把关的村(社区)财务进行轮换。

13.关于工会慰问金未按规定发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文件精神,制定慰问标准和范围,慰问对象仅限于工会会员;慰问金发放由单位工会从直接工会经费支出,不再从预算经费支出,杜绝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慰问金。二是由镇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淡化、虚化”的问题。

(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认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召开党委会,组织班子成员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学习,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在新一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前将按规定在会前材料审核把关程序,杜绝此现象再次出现。二是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水平,提高民主评议思想认识,戒除好人主义,切实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三会一课”开展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对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再次明确,并已经进一步完善月报制度和检查制度,对“三会一课”报表及会议记录撰写提出规范要求,明确各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各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自觉性。二是实行月报制度,建立“三会一课”台账,规范会议记录,如实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确保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三是结合党费收缴工作每月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党支部到党建办缴交党费的时候要携带会议记录,党建办工作人员根据内容结合月报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到位。

(3)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形式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点强调部署。召开党委会,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求再次明确,要求挂钩领导参加挂钩村(社区)组织生活会,实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落实检查制度,并加强检查指导,确保会议不走过场、流于形式。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开展对各支部书记和党建业务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在湖头组织工作群微信发布各类党内组织生活的学习资料和工作要求材料,进一步增加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明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标准,形成标准规范程序。三是强化教育管理。加强对党员的沟通和管理,实行党员积分制,进一步明确党员义务与责任,保证参会人数,规范支部党员大会的召开。

(4)党员“三诺”工作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检查把关,保障工作质量。加大检查把关力度,扩大检查范围,明确要求各党支部全体党员承诺情况均上报党委检查,镇党建办工作人员对党员承诺事项进行逐一检查比对,并及时反馈整改,确保不出现抄袭套用现象。二是强化工作通报反馈制度。对检查出党员承诺事项雷同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扣除相应的年度积分,倒逼尽责,提升党支部的工作责任感。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开展党员“三诺"工作的业务培训,发布文件要求和实施细则,对各党支部“三诺”工作即时跟踪指导,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四是由镇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5.关于党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部署。镇党委组织力量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村级班子及村主干年度积分考核范畴,进一步提高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认识。二是明确方向。深入各党支部全面了解各支部党员发展工作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情况深入剖析原因,并进行专题研究,明确整改方向。三是建立台账。对连续两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建立预警台账,实行单列指标、销号管理等措施,杜绝连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出现。四是加强教育管理。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共安溪县委组织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全面落实党员积分制度,对未按时足额缴交党费的党员即时提醒,屡教不改的给予扣分,从而使全体共产党员进一步认识到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从而提高每一个共产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五是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各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文件要求执行,杜绝再出现以村集体资金代缴党员党费情况发生。

16.关于党员发展工作链不完整,程序执行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召开党委会,对发展党员再次强调,并要求挂钩领导要指导挂钩村进一步加强学习安溪县发展党员实务操作手册,并且挂钩领导要参加各党支部发展党员相关会议,进一步强化思想引领,明确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让各党支部充分认识到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重要性。二是建立发展党员镇级预审机制。党建办工作人员对各支部发展党员档案、考察材料、会议记录等进行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谨。三是加强培训。加强对各支部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17.关于基层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对党员的沟通和管理,要求各党支部及时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有关党员责任与义务的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的认识和党性修养,并运用好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明确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各项义务,对不参加党支部开展的组织活动的党员及时提醒,屡教不改的党员给予扣分处理,确保党内政治生活有效开展。二是全面清退党员领取误工补贴。三是由镇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8.关于村级聘用干部选拔任命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机制。进一步规范村级聘用干部备案管理机制,加强对村级聘用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村委会主任为村级聘用干部选人用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二是规范程序。严格控制村级聘用干部的人数,规范聘用程序,村一级聘用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镇党委审批,镇党委组织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及资格审查,镇党委审批通过后,村级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确定人选。三是开展调研。组织挂钩领导、驻村(社区)干部对我镇各村(社区)聘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开展调研,进一步把握村级干部人数、分工、任务量等方面的内容,为规范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打下扎实的基础。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9.关于“阳光党务村务”工程推进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整改。组织驻村工作组对挂钩村(社区)的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自查,对公开栏破旧、位置放置不显眼、公开事项陈旧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该更换的公开栏进行及时更换,镇财政给予相应补助,对于标准化建设公开栏的每村给予补助1万元经费。二是定期检查。组织人员定期对各村(社区)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村级重大事项研究检查会议召开情况和相应会议记录进行核查,确保党务村务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三是实施监督。通过村级党务村务小程序实时监督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各村(社区)落实公示公开制度。

20.关于落实上级反馈意见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县人社局下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二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再次全面排查超范围发放奖金补贴的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的情况,全部要求给予退还。二是相关责任人员学习奖金补贴发放相关文件,规范奖金补贴发放,明确规定奖金补贴的发放应做到“有据可依”,即发放奖金补贴应有上级部门审批手续或相关文件规定,不自行发放。

(五)深化改革发展机制体制方面

21.强化监督职责,惩前毖后,促进泰山岩景区良性发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选派镇党委政府主任科员接手泰山岩管委会建设。二是聘请兼职会计员负责管理泰山岩日常财务,实现财务与会计分离。三是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完成泰山岩财务管理制度、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的制定并严格按规定实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401091;通信地址:湖头镇湖美路46号,邮政编码:362411;电子邮箱:hu3401091@163.com。

 

 

中共安溪县湖头镇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