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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溪县纪委 安溪县监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安溪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2-10 16:55


    2021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虎邱镇湖东村村委会主任林泗美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10月,林泗美与该村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郑敬鹏多次组织村“两委”用餐,并套取村集体资金8400元报支聚餐费用。此外,林泗美、郑敬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11日,林泗美、郑敬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责令退赔。

 

凤城镇华新社区党支部委员张鹏辉大操大办婚宴问题。2019年4月,张鹏辉未按有关规定报备,在安溪县城某酒店操办婚宴,单方宴请36桌(每桌约10人),超过规定的宴请规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6日,张鹏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反映出在当前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戒惧。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认识、时刻牢记纪律红线、时刻守住规矩底线。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注重抓长抓常、抓细抓深,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见人见事、精准高效”的政治监督要求,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公款吃喝、铺张浪费,以及涉及对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一线监督、快查快办、通报曝光,持之以恒巩固作风建设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安溪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