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19日至6月19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精细”的问题
(1)针对“局党组对坚持和加强党的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相关重大理论问题没有全面学习领会,有个别干部甚至不清楚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有部分干部把政治学习当成可有可无的‘软任务’,专题学习发言材料直接在网上照抄照搬,自我剖析材料敷衍了事”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成员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二是强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修订完善《中共安溪县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带头遵守。三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
(2)针对“学用结合不紧。班子成员习惯就学习谈学习,在如何将财政业务知识与新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上缺乏深入思考,普遍存在学习和实践‘两张皮’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组织1次集体学习交流研讨,每位领导干部均按照学习交流主题,会前认真学习并撰写发言材料,在集体学习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谈学习体会,谈下一步工作打算,确保学习成果用于指导实践。二是采取党员突击队、党员项目攻关组等形式,组织党员合力攻克财政业务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2.关于“党组职能‘隐身’与‘弱化’问题并存”的问题
(1)针对“党组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上偶有缺位。如,2016年3月只见局务会研究县管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2019年7月研究分配‘县公安系统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中也不见党组开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等内容,深化“党对财政工作绝对领导” 的认识。二是修订完善并出台《中共安溪县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确保正确发挥党组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上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严格按照《中共安溪县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2)针对“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不够到底。2018、2019年度,局党组下的3个党支部均未向党组作述职汇报,党组亦未引起重视和处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不断提高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主动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二是做到每半年到联系的党支部开展党建调研指导1次以上,每年听取党支部负责人关于党建工作情况汇报2次以上。
(3)针对“党内民主氛围不浓。2016年5月以来,‘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均未在会上充分征求意见,党组成员未逐个表态发言,‘一把手’没有做到末位表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正确认识坚持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避免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走过场”,流于形式。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3.关于“财政供给能力‘短板’亟待补足”的问题
(1)针对“实现财政增收难度加大,通过招商引资、发展总部企业、股权转让等方式克服疫情影响、增加财税收入的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为克服疫情影响缓解财政收入下滑,我局加大招商引资、发展总部企业、股权转让等方式增加财税收入近3亿元,其中:争取总部企业税收收入5874万元,限售股税收收入23908万元。
(2)针对“实施有效的财政政策不够主动,在规范融资、规范举债的前提下,保障政府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办法不够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探索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发展,将小城投公司推向市场,推动小城投公司企业债券的发行。二是加大向上级财政争取资金的力度,进一步保障政府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3)针对“减税降费政策存有宣传‘死角’,仍有部分企业不清楚如何申请享受减税降费政策,不了解相关政策的红利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联合税务部门通过会议培训、纳税人学堂、短信、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培训辅导工作,针对极个别纳税人宣传不到位问题,联合税务部门开展一对一精准宣传辅导,确保宣传面达100%,并列为常态化管理。
4.关于“财政资金预算管理不够严谨”的问题
(1)针对“部分财政存量资金沉淀,未进一步盘活。2019年收回部门预算结转结余的存量资金,至2019年年底仍有86.45%未统筹安排使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7月,对于未使用的资金作为调入资金处理,统筹用于减收形成的财力缺口和当年民生项目及扶持企业发展专项新增支出。今后,对该类资金将及时进行清理,统筹安排使用。
(2)针对“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量大。2019年年底,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同比增长90.72%”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组织筹措资金、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调度资金,抓紧清理盘活结余结转资金,加快项目集中支付进度。今后,将继续组织筹措资金、加快项目集中支付进度。
(3)针对“‘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较大。2019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31.84万元,支出决算2484.1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达38.39%,未能参考上年度支出决算2653.88万元进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有效性较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02.64万元,已经参照上年支出决算数和压减情况进行预算编制。今后,将加强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审核,并参照上年支出决算数和压减情况进行预算编制。
5.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1)针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2017、2018年度下达的新增债券资金,有部分滞留在财政部门达1年以上”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筛选项目,及时将新增债券资金拨付给各项目单位并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完成各项目的施工。
(2)针对“化解全县隐性债务不够有力。2018年8月财政部核定我县隐性债务余额较多,要求10年内化解完成,截至2019年年末,仅化解四分之一万元,工作进度落后于时序要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大化解全县隐性债务的力度,加强政府资产清理、盘活,以及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增强政府还债能力,不断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
6.关于“议事决策不够科学严谨”的问题
(1)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流于形式,制定的议事规则未明确大额资金支出的界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并出台《安溪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确保财政各项资金分配安排公开、公平、公正。
(2)针对“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不严肃。如个别“一事一议”研究事项不清,拨款金额有涂改痕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做到研究事项清清楚楚,避免会议记录存在涂改现象。
(3)针对“会议记录混杂。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干部职工会议未分开记录,有的会议记录时间前后倒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6年5月以后,已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会议分开记录,并按时间顺序依次记录。
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常规动作’没有落实。2019年度局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未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内容;2016、2017年党组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针对“宣传阵地建设有待完善。‘安溪县财政局’公众号宣传党的理论、重大方针政策较少,如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仅有开展主题党日的内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安溪县财政局”公众号对“党的理论、重大方针政策、主题教育活动”等内容进行宣传。
8.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效果缩水”的问题
(1)针对“调查研究未树立问题导向,调研质量普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的调研报告甚至出现提出的对策与反映的问题‘牛头不对马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调研工作纳入局党组会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并着力解决调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围绕财政工作重点,确定调研工作的“攻关”重点。三是加强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调研水平和写作技巧。
(2)针对“检视问题空泛,以问题代替原因,整改落实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如,领导班子查摆的问题‘自觉纠正四风存在差距’浮于表面,且制定的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党的纪律’‘树立纪律观念’等不够具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培训学习,通过学理论、学文件和深入调研,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时,结合自己的工作、生活和思想实际,针对自己存在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具体原因,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班子成员未定期检查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安溪县财政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对每个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若班子成员分工出现调整时,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也要及时调整。二是督促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一次检查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针对“廉政谈话走过场。廉政谈话仅在班子成员和部分股室负责人之间开展,未覆盖全体股室负责人和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应付了事,甚至出现谈话对象的职务‘张冠李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每年至少和分管股室负责人认真进行廉政谈话1次以上,并按要求规范记录谈话内容。
(3)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实。2017年主体责任检查整改方案的问题清单与整改情况汇报所列问题不一致,部分整改情况无佐证材料,且整改方案出现责任主体为‘中共安溪县委’的表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提出相关要求,严明工作纪律,防止为应付检查编造虚假材料。二是对巡察整改后仍然存在为应付检查编造虚假材料问题的,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待强化”的问题
(1)针对“监督关口前移的意识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近三年来对重点岗位开展日常监督和谈话函询较少,2017年以来仅开展4次谈话提醒”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定期检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强化对处在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党员干部的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工作,把纪律挺住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2)针对“‘探照灯’作用发挥不明显。对资金拨付、项目预算等方面监管不深,对重点股室公开监管不够,监督缺乏行之有效的抓手,自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发挥“探照灯”作用,每年组织开展项目支出资金绩效检查,着力发现项目预算、资金拔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违法违纪者严肃执纪问责。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不够严密”的问题
(1)针对“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股室、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未严格按照职责定位进行梳理,个别股室、岗位排查简单应付,排查人员和分管领导均未签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贯彻落实廉政风险排查,定期按照职责定位进行梳理,严格按照排查程序做好各项工作,排查人员和分管领导按照规定流程做好签字工作。
(2)针对“内控制度‘笼子’扎得不紧。领导班子存在‘重资金分配,轻内部控制’的观念,监督股未能按职责有效履行监督职能,内控规章制度只是‘挂在墙上’,未按要求严格开展内控检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调整、充实内部控制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办公室。二是对局内部股室内控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三是开展财政扶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4.关于“部分补助资金拨付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针对“近几年部分股室在安排、分配‘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资金’‘村居文体活动场所建设资金’‘一事一议重点项目资金’等补助资金时,仅根据申请单位递交申请报告,即可提出拟补助金额,经由局务会研究决定后直接予以拨付,存在事前公示公开不够,事中审核把关不严,事后监督检查缺失等问题,极易引发‘熟人项目、熟人资金’的现象,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就申报项目开展随机入户调研、审核,并逐步实现全方位覆盖。二是结合我局的各项检查工作,对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确保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有的文件制定‘依葫芦画瓢’,只是简单地修改发文单位和时间,与单位实际不符,如会计核算中心的<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生搬硬套局党组文件,单位名称出现‘我局’、‘局党组’的表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提出相关要求,严明工作纪律,防止为应付检查编造虚假材料。
(2)针对“补造材料应付检查现象屡见不鲜,如局党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总结汇报材料中出现‘党组书记楚某山’的表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整改后仍然存在为应付检查编造虚假材料问题的,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3)针对“个别股室‘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情况偶有存在;会计核算中心个别窗口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较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服务意识,耐心解答报账员的疑问,对不了解的情况做到诚实告知,对手续不齐全来办业务的人做到“一次性告知”。二是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迅速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即刻向核算单位做好解释工作,努力做到拨付准确无误。三是今后如出现被投诉的情况,一经查实的,取消当事人本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并按规定严格追究其责任。
6.关于“执行财经纪律‘灯下黑’”的问题
(1)针对“干部职工应负担的医疗保险金未全部收回。财政局长期未向职工个人及时结算医疗保险金,截至2019年12月,共计有61004.94元的医疗保险金尚未清理结算收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月12#凭证,2019年12月代扣个人医疗保险收入金额5836.56元已经入账。二是2020年5月1#凭证,2017年5月23#凭证科目错误,导致差额11594.91元,进行调整。三是2020年6月23#凭证,收回在职、退休个人医疗保险金额27518.26元;2020年7月39#凭证至41#凭证,收回离职人员个人医疗保险金额1988.78元。四是2020年7月45#凭证,根据会议纪要将死亡、辞退人员无法追回的医保金额14066.43元从单位经费列支。
(2)针对“财务报支不规范。2015年会计核算中心直接支付给外单位员工加班补贴10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5年外单位人员加班补贴1000元,经核查系软件公司人员软件插件开发费用,软件公司人员已重新开具正式发票,中心已入账报支。
7.关于“工作人员虚报多报出差补贴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2018年10月个别同志出差参加‘广交会’期间,在有关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和伙食的情况下,虚报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计1040元;2019年12月个别同志出差参加山东省临沂、烟台茶叶发展促进会茶事活动期间,虚报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计88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4月6日,收回相关同志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二是根据《安溪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安委〔2018〕66号),加强对差旅费等日常报销手续进行严格审核。
(2)针对“2015年8月工作人员到厦门、泉州慰问住院病人,在领取伙食补助情况下,多报支餐费566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3月29日,已通知相关人员将多报支的差旅费上缴到单位账户。今后将更加严格审核相关票据,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
三、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空转。局党组自2016年以来,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2019年度党组会仅1次传达党内文件精神;有的党内法规、文件精神未能按照要求传达至每个党员,存在‘末梢’不畅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党建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的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按要求规范记录会议内容。二是充分利用好每周例会、“三会一课”等会议,将党内法规、文件精神按要求传达给每位党员,并要求每位党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
(2)针对“党建与中心工作用力不均。党组书记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工作重心向业务‘一边倒’,对抓好党建工作缺乏主责主业意识,对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如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常是要求‘有空的人’来参加即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对党建工作的主责主业意识。二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要求开展活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照片齐全,要求党员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3)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几无开展。局机关党支部2016至2018连续3个年度无召开组织生活会;局下属会计核算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未开展相互批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并按流程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将具体开展过程体现到会议记录本上。
2.关于“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局党支部、会计核算中心党支部2016至2019连续4年未发展党员;局党支部2020年新发展党员的档案材料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重视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加大在青年、优秀干部等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
(2)针对“支部换届不及时。局党支部2016年6月至今未换届,原支部书记陈思臻2020年3月人事变动调出,支部书记至今仍然空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7月20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后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选举谢玉森为书记,今后,如果遇到人事变动,将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及支委会进行换届选举。
(3)针对“党员‘三诺’工作不扎实。局党支部2017至2019年度的党员承诺书未签署支部审核意见、未报上级党委审核盖章;党员承诺书没有按要求上墙公开”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要求做好党员承诺书的支部审核工作,认真签署支部审核意见,按时上报上级党委审核盖章。二是认真做好党员承诺书上墙公开工作,在党员承诺书完成签署审核工作后及时上墙进行公开。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效不高”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形式化。会上相互批评没有辣味,多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或者先表扬再提意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认真开展批评,提高相互批评的辣味。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2016、2017年度的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未签署支部审定意见,未形成评议结果”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认真签署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审定意见,及时形成评议结果上报上级党委审批。
(3)针对“主题党日‘缺斤少两’。如,会计核算中心党支部2016至2019年共组织13次主题党日活动,未严格按每月1次的要求举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重视党日活动的开展,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并收集活动的相关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做好记录存档。
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支委会职能弱化,2017年以来,局支委会均未研究讨论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发展党员事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支委会职能,每个月召开支委会,在年初认真研究讨论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并就当年度的发展党员工作做出相应部署。
(2)针对“局党支部的2个党小组2018年度无召开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仅限于学习文件精神,管理、服务、教育、监督党员的职能作用没能体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时召开党小组会,除了学习文件精神外,也要积极发挥党小组会的管理、服务、教育、监督党员的职能作用。
(3)针对“党课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且局党支部2016、2019年度支部书记未按要求上党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多形式讲党课,党课材料切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不抄袭应付。
5.关于“干部担当作为不够凸显”的问题
针对“个别中层干部长期不愿意从领导岗位主动退下,干事创业的劲头不足,对领导交办任务执行力差,甚至个别干部因年龄较大、资历较深(全局23名中层干部在本单位任职时限均在10年以上),对职责范围内工作能推则推;个别股室在具体业务分配上未能积极主动认领,股室间‘踢皮球’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落实《安溪县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安委办〔2019〕1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股级干部的管理工作,不定期对股级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增强股级干部的综合能力和主动担当意识,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对不能胜任现职的股级干部及时予以调整,建立和完善股级干部“能上能下”机制。
6.关于“人员混编混岗”的问题
(1)针对“局机关行政编制核编17名,现有在编行政人员22名,其中5名行政编制的干部占用会计核算中心、财政投资中心的参公事业编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核编17名,对5名公务员身份的,今后将从我局退休或调动空出来的编制中按程序给予解决到局机关。
(2)针对“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聘用编外人员达11名,而该中心却有7名在编人员长期被局机关借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向组织人社部门反映近年来财政改革发展事务情况,核增债务、绩效、资产、扶贫在线监测等管理工作岗位编制,逐步取消向下属事业单位借用在编人员、聘用编外人员。
7.关于“队伍年龄结构失衡”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老化。班子成员7名,平均年龄53岁,其中6人为‘60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向县组织部门建议推荐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二是加强对我局后备优秀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促进优秀年轻干部健康成长。
(2)针对“年龄结构不合理。在编干部职工85人,平均年龄42岁。其中35周岁以下干部占比仅为22%;45周岁以上干部占比达40%”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公开考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是实行交流轮岗制度,加大干部调整交流的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整改工作重视不足。局党组针对2019年市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六个落实’’专项交叉巡察分解整改反馈问题,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未制定整改责任清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涉及整改工作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按要求规范记录会议内容。二是对照“问题清单”,按照会议部署要求,及时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
(2)针对“问题整改不彻底。2018年省委巡视安溪反馈的‘许多单位‘三会一课’制度形同虚设’‘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将慰问、职工福利等在行政经费中列支’等要求整改的共性问题,此次巡察发现财政局仍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三会一课”,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根据实际进行多种形式的学习。二是自收到《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起,对慰问、职工福利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在行政经费中支付。
2.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针对“财政局针对领导班子检视查摆出的‘学习党内法规少’‘下基层调研少’等问题的整改措施未真正落到实处。如,主题教育期间局党组未组织学习党内重要法规,班子成员也未制定2020年度调研计划,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成效只体现在书面材料上”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二是把班子成员调研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要点,督促班子成员制定好调研工作计划,将调研任务量化、细化并严格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223448;通信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邮政编码:362400;电子邮箱:axczzg405@163.com。
中共安溪县财政局党组
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