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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安溪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0 15:4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19日至7月19日,县委巡察二组对中共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25日,县委巡察二组向中共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2021年3月25日,县委巡察二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我局党组郑重表态,县委巡察是对县城管局一次政治体检,是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有力推动,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把脉精准、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县城管局党组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横下心来祛病除弊,深挖病灶刮骨疗毒,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体现对党的忠诚。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会议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要求各相关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以刀刃向内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主体责任。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体现的是县委的要求,抓好巡察整改是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我局党组专题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建议,认真制定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压紧压实责任。此外,还专题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深落实。

(三)注重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运用。我局党组坚持既要解决好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又要注重从政治上把握,从思想深处查找原因,从制度机制上谋划举措,不断强化整体效果,充分发挥巡察整改的标本兼治作用。2021年5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深挖问题根源、细找自身原因,全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建议进行剖析并明确整改方向。巡察集中整改期间,我局党组坚持对标中央精神,按照省、市、县的相关要求,制定出台了多项制度,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防止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性不高。

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提升中心组成员学习的自觉性;

二是根据《中共安溪县委宣传部 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安委宣联〔2021〕3号)文件精神,制定了《中共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党组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的方向。党支部按照要求制定2021年度学习计划;

三是巡察集中整改期间,扎实开展理论学习。2021年4月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95周年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的《继续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力量》,进一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2021年5月12日组织学习有关意识形态文件精神。2021年6月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人民网刊载的<习近平心中的“城”>》《习近平在广西考察时强调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凝心聚力担当实干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等;

四是已完成支部工作制度修订工作,强化主题党日活动。3月11日,城管系统组织所属支部联合开展不忘初心主题党日活动,5月14日,城管系统组织所属支部组织党员深入叶飞将军故居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

2.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人民网刊载的<习近平心中的“城”>》,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是我局牵头制定了《安溪县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方案(2019-2021年)》文件,并以政府办名义下发至相关单位,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2019年以来,我局在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预计三年新增投资约1亿元,目前已完成计划投资。同时抓好新安街示范创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是城市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通过编制专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明确今后5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指引城市建设管理方向,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稳步向好;

四是为达到每个村均有一座公厕的要求,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2021年计划新建改造城乡公厕82座,其中乡镇公厕7座(湖头镇2座,尚卿乡、蓝田乡、西坪镇、龙涓乡、芦田镇各1座),农村公厕75座(金谷镇13座,龙门镇11座, 城厢镇8座,龙涓乡6座,蓬莱镇5座,虎邱镇6座,祥华乡4座,大坪乡3座,湖头镇3座,蓝田乡2座,西坪镇2座,尚卿乡2座,参内镇2座,魁斗镇2座,长卿镇2座,湖上乡1座,官桥镇1座,感德镇1座,剑斗镇1座)。目前城市公厕正在选址5座,完成选址24座,正在设计招投标阶段28座,完成招投标17座,基础施工4座,主体建设5座,正在装修3座,已完工7座;

五是2021年度计划建设“口袋公园”10座,目前已完成4个,正在设计1个,正在前期工作5个。

六是2021年度推进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实施项目45个,累计投资约9.4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4.1亿元;

七是结合机构改革,整合执法力量,完善细化执法中队区域责任分解,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并落实到具体人;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提升城市管理工作主动性;

八是建立和落实夜间值班制度,逐步形成全天候工作模式,及时处理夜间群众投诉问题;

九是制定了《安溪县城区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实施方案》,整合巡查人员,及时发现并维护损坏的市政设施。

3.机构改革部门职能未整合。

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度,根据县城管局“三定”方案和《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安溪县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启动县城管局5个内设股室负责人选拔任免工作,正式任命5个内设股室负责人;

二是制定了《安溪县城市管理局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强化了干部职工管理;

三是根据中共安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燃气管理站、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安委编办〔2020〕36号)文件精神,县燃气管理站更名为县燃气中心,原隶属县市政局,变更为隶属县城管局,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更名为县环境卫生中心,原隶属县市政局,变更为隶属县城管局,进一步整合相关职能,催动“1+1>2”的化学反应;

四是合理调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催动“1+1>2”的化学反应。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经历、性格特点等情况,合理进行工作分工,融合相关职能。

4.破解城市管理顽症方法不多。

整改情况:

一是推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创新服务方式。在人民广场、后楼市场、南门桥下城东社区、登科小区设置5个城管驿站,延伸城市管理平台,为群众解答有关城市管理问题咨询1200多人次,提供常用药品、茶水等便民服务1600人次;

二是开展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露天烧烤等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劝导纠正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贩)1.1余万次(处);

三是在后楼市场、过溪公园、绿道北线、城厢中学、沼涛中学、第20中学及(1、2、5、7、16、18)小学、城区幼儿园等16处重点区域和窗口路段实行节点守点责任制;

四是在制药厂、凤华制衣厂、圆潭、君悦华庭、三馆等设置5处便民摊点;

五是建立和落实夜间执法值班制度;

六是通过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LED显示屏、宣传车、发放宣传单、上街提供现场咨询指导等方式,建设“安溪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城市管理曝光台”等宣传平台,泉州晚报报道1篇、《安溪报》2篇,安溪电视台宣传累计7天,“安溪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125篇;

七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今年查处67宗,罚款32.25万元;

八是“城市牛皮癣”方面,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实行社会化服务承包清洗清理模式,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建立日常巡查、月抽查制度。把“城市牛皮癣”纳入执法中队日常巡查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中标方)清洗,制定《户外小广告验收情况表》,由所属片区责任中队进行检查验收,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并作为清洗费用核销依据。加大对清洗服务中标方日常检查、抽查验收力度,及时消除“城市牛皮癣”,改善和提升城市品位;积极探索“家园自治”管理模式,采取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乡镇、社区、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自治管理,努力构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九是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2326110),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县发改局有关文件要求,自2021年5月1日起,我县的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估算价在20万元(含)以上,不足400万元]均应统一进入阳光平台进行交易。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估算价在2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我局制定《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暂行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6月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在县住建局最新发布的《安溪县小规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名单》中采购20家(市政工程类10家,园林绿化类10家)作为我局承包商名录库,2021年下半年开始实行;

三是我局制定《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暂行管理办法》中已明确工程降幅标准,规范付款方式;

四是零星工程已按照事前应现场拍照取证、明确工程量,事中加强现场管理,事后验收应拍照取证的方式对零星工程进行管理;路灯股和市政工程股已实行交叉随机抽取零星工程签证单进行复核工程量。

五是已制定《关于市政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名录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并通过第三方采购单位进行公开采购,成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名录,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根据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重新采购。

6.临时搭盖审批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经自查,主要存分户审批、搭盖超高度、超面积等情况。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整改:①各片区执法中队结合日常巡查进行逐宗核对,对能整改的进行现场整改,对无法整改的进行跟踪监管,防止和杜绝二次违建问题发生;②根据2021年1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和2021年6月8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泉政办〔2021〕20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要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放管服”改革,依法赋予乡镇执法权限,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全面加强对辖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议把临时搭盖审一并纳入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由乡镇负责审批和监管,目前正在加强沟通协调。③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

二是停止临时搭盖审批,并向县政府建议下放审批权;

三是修订完善《安溪县城市管理规划执法中队巡查管理暂行规定》和落实《巡查日志》登记制度,进一步明确日常巡查要求,落实全过程执法记录,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内部监督工作的通知》,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查纠问题,促进勤政廉政工作有效落实。

7.渣土车“滴洒漏”整治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

一是执法中队按照片区挂钩渣土运输企业(15家),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抓好车辆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

二是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实行渣土车道路运输线路安全风险评估和路线审批限行的通知》、《关于实行渣土车“四个三”制度和盲区预警的通知》、《关于严禁、严查渣土运输企业安全员脱岗不履职的通知》、《关于严禁隐患车(带病车)渣土车上路运输的通知》等四项制度,规范全县渣土运输秩序,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三是会同交警、交通等部门采取错时执法和日常巡查相结合、节点设卡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渣土车整治行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今年来,共开展联合执法37次,查处违规渣土车123辆次,累计罚款44.47万元,其中处罚渣土运输企业8家,罚款7.2万元。

四是加强渣土管控平台监管,督促企业在申请路线时,一并提交风险评估报告,目前已上传风险评估报告45份;

五是会同中信工作人员,对全县所有渣土车的监控设备进行签封,目前已完成594辆。同时,组织渣土运输企业以及驾驶员签订“十个严禁”承诺书,并对全县596名渣土车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率达到100%。

8.户外广告监管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督促业主办理手续。同时对2013年至2020年每年广告审批情况进行深层次分析,户外广告道路占用费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房地产开发商申请设置的广告逐年下降,因创城需要停止审批路灯杆广告和指路牌等原因造成。

二是已建立《安溪县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监管工作制度》,完善户外广告的审批流程和巡查制度,强化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管理;

三是已完成对城区主次干道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指示牌情况全面摸底排查,并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档。根据前期摸底调查情况,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未经审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截至7月16日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牌155块。由于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均属于个体工商户设置非盈利性的自用指路牌,我局只进行拆除未进一步处罚。        四是催缴未按期缴纳的广告牌占用费372519元,由于未按期缴纳的广告牌属于往年设置的申请继续使用的广告牌且收取滞纳金无法依据,故我局未收取滞纳金;

五是已组织修改完善《安溪县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并于6月26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印发执行,进一步明确城区主次干道户外广告审批内容、设置规范、收费标准,通过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户外广告审批、收费和监管工作。

9.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

一是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会议上组织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第二季度组织观看《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警示片》和《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并要求各股室各单位开展细致的大检查、大排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2021年5月14日邀请县安办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专家廖紫燕同志对各股室各单位安全生产业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工作业务培训,会后要求各股室各单位切实加强对城管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要求,确保各城管行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处置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安城管〔2021〕22号),并通过手机短信公布燃气安全和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595-26088188),累计发送短信20万条,营造“黑气点”打击氛围,加大对燃气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宣传短信已发送公布燃气违法违规举报电话。

四是加大燃气行业安全整治硬件设施建设,已配置1部燃气执法专用车辆,增加2名燃气执法人员,用于强化全县燃气管理,加强对“黑气点”和瓶装液化气违规经营行为的整治,今年来立案11起,行政处罚16万元。

五是已于2021年6月21日印发《安溪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溪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生委办〔2021〕23号), 联合各属地乡镇政府、公安、市监、交通、应急等部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2021年6月17日,印发《安溪县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安城管〔2021〕45号),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县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2021年6月18日-20日,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全县4家燃气企业排查整治动员会,会上组织学习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传达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确保把上级工作部署传到到每一名燃气从业人员,4场排查整治动员会共300余人参加。

六是加强用气安全宣传,已采取发送安全用气短信(约70万条)和采购梯视广告(529台*1个月)播放安全用气视频,提醒居民日常用气注意事项,切实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七是在原有餐饮场所用气安全一户一档工作基础上,已采购1000块公示牌,用于燃气经营者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等级挂牌行动,倒逼餐饮业主与正规燃气经营点签订供用气合同,压缩“黑气”生存空间。  

八是鉴于我县燃气等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明显,泉州市城市管理局于2021年4月22日决定确定安溪县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城市管理专项示范县。  

10.环境卫生考评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泉州市2021年度新《考评办法》,对我县原《考评办法》(安委办〔2017〕37号)文进行全面修订调整,制定下发《关于调整市容环境卫生考评办法的通知》(安城管委办〔2021〕1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城管委办〔2021〕11号),县财政每年按各乡镇(凤城镇的社区除外)实际公安户口人数预算保洁经费(30元/人.年),每半年下拨一次,各乡镇及时下拨县级专项资金并全额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考评成绩优秀的乡镇和村居实施奖励。

二是结合我县考评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安溪县环境卫生考评中心市容环境卫生考评工作制度》(安城管〔2021〕34号),对我县的考评工作内容、考评人员确定、考评工作回避、现场考评规范、成绩核审及争议问题处理、考评工作纪律等各项工作环节做出进一步优化规范。加强对考评人员的教育与培训管理,近期结合市级新《考评办法》出台实施,组织考评人员开展集中业务培训7次,进一步提升考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三是开展考评结果应用,每月在安溪电视台、安溪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介设置考评“红黑榜”,表扬先进、鞭挞后进。每月编制《考评通报》,并印发至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及有关县领导,同时将给各乡镇的考评排名以短信形式推送至县领导、县乡村振兴领导组成员。将市容环境卫生考评成绩纳入各乡镇年终效评估内容,每月对各乡镇的绩效扣分情况进行通报预警。

11.环卫车辆管理粗放。

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下发《车队驾驶员岗位》、《垃圾清运组考评项目及计分标准》,提升车队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意识;

二是进行机油、液压油等常用耗材年度使用量统计,已委托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上网询价采购,已于2021年6月28日开标但流标,计划于7月重新开标;

三是2021年6月24日第20个安全生产月,安溪县环卫中心、垃圾焚烧厂联合召开安全生产会,车队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焚烧厂安全专工为车队驾驶员授焚烧卸料平台安全课,观看安全教育视频。

12.执法队伍素质不强、形象欠佳。

整改情况:

一是5月28日,组织执法人员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并对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是加强燃气从业人员业务培训。2020年8月24日,邀请福建省燃气专家库成员、泉州市燃气管理站副站长汪俊宁对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燃气业务人员进行燃气业务培训。2020年8月31日,我局干部李桂生受邀对长卿镇各村安监员、燃气供应站点负责人进行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业务培训会。2021年5月14日,邀请县安办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专家廖紫燕同志对我局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人员进行培训。2021年5月28日,我局干部李桂生参加全省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培训会。2021年6月16日,我局干部李桂生参加全县物业企业燃气安全培训会。2021年6月17日,我局燃气中心负责人张达祥参加泉州市燃气中心组织开展的全市瓶装液化气储配站管理人员培训会。

三是执法去年下半年至今,共立案23起,收缴行政罚款39万元,严格规范处罚行为,未出现行政复议或不服上诉等行为。

四是6月2日对部分人员组织开展批评教育谈话。

五是6月4日制定下发“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活动方案,进一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是5月28日组织开展了“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动员部署,并开展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

七是修订完善《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协管员管理暂行规定》,坚持每月开展执法队伍协管员绩效考评活动。

13.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3年至2020年3月收取尚未清退的押金重新梳理:原执法局收取的工程占道施工、房屋及店面装修装潢押金共361条,市政局收取的工程占道押金38条。已与各相关股室经办人员逐一核对,对于已整改、修复并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通知办理押金清退,清理情况明确如下:

①占道施工收取的押金方面,2021年7月26日前通知具备退款条件的业主前来办理退款手续,今后对没来办理退款手续的业主将不定期催促,限期办理退款;对正在施工的业主将督促加快施工进度,验收合格后第一时间办理退款手续;对未按规定时限和整改要求完成整改的,将按行政许可约定由我单位收取押金抵付代履行整改费用。

②个人建房、工地文明施工、店面装修方面,已于2021年7月17日前对361宗退款对象全面进行现场排查,建立押金台账,其中现场验收合格符合退款条件共191宗(7月20日前已退还47宗)、尚在建设不具备退款条件共170宗;7月20日前已全部催促具备退款条件的业主前来办理退款手续。今后将不定期电话催促,对个别因行动不便无法前来办理退款的前采取上门服务方式给予清退;对个别联系不上的业主将通过村(居、社区)、店主多方式联系,定期主动跟踪,确保清退到位。

二是已根据安溪县总工会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会实际,已制定《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工会职工慰问暂行办法》,完善工会经费管理。

三是已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严格库存现金管理,减少使用现金。已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及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有关财务管理的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   

(三)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4.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党组会研究制定了《中共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的核心作用。

二是2019年6月26日制定了《中共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中明确了党组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了党组核心作用。

15.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了《2021年城管局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2021年度党建工作方向和工作责任,推动党建工作规范有序,抓实党建工作,履行党建主体责任;

二是通过党组会制定了《城管局领导班子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联系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堡垒作用;

三是各党支部已组织学习“三会一课”制度。

16.民主集中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党组会制定了《中共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并印发实行,进一步规范了党组会议工作流程、重点环节;

二是通过党组会制定了《中共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会、局务会会议记录管理规定(试行)》,并印发实行,对党组会、局务会的会议记录规则进行明确,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完整;

三是制度印发后,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17.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党支部会议考勤制度,严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肃对待党内政治生活,目前党员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并认真执行考勤制度。

二是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把组织生活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三是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分管领导严肃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并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是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通过学习《规定》进一步认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性;

五是各党支部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的相关文件。

18.“三会一课”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政治素养,以建党百年为契机,扎实推进支部全体党员党史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各党支部制定2021年度“三会一课” 学习工作计划,严格党内政治生活,2021年4月以来每月按期开展学习并将长期坚持。

第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情况:4月23日、5月31日、6月25日分别集中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使学习入脑入心。                                         

第二支部党员大会学习情况:4月27日、5月25日、6月28日城管局第二党支部集中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党的理论知识,使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累计参加人数251人次。6月22日开展书记讲党课专题活动,学习“学党史,悟初心,践行动”主题党课。

二是根据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原则,因城管系统机构改革,报上级住建系统党委同意,2021年5月25日撤销安溪县环卫处党支部,并将环卫处党支部全体党员组织关系迁入安溪县城管局第一支部统一管理。

19.党员发展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各党支部制定年度学习工作计划,组织学习发展党员的相关流程和工作要求,提升对发展党员工作认识,切实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支部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

二是加强党员管理,建立党员台账清单。经全面排查,城管局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档案全部移交人社局档案室,退休党员1名已将组织关系迁至户籍所在地。环卫党支部退休党员3名已将组织关系分别迁至各自户籍所在地党支部。

20.党费收缴不严谨。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党费缴纳的相关文件要求,各党支部每月及时更新党费缴纳基数。

二是部分党员已经补交相关年度的党费。

21.机关效能建设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

《安溪县城管局考勤与请销假管理办法》已过党组会研究,并印发实行。已对局考勤点进行整合。

22.廉政风险排查不细致。

整改情况:

一是已制定城管局权责清单,各分管领导及各股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廉政防控措施;

二是局主要领导已对局党组成员开展廉政谈话;

三是制定《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的招标、验收等重点环节,防范市政工程领域廉政风险。

(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23.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交又巡察反馈的“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力度不够”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油烟全面摸排工作。登记造册444家,督促业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已安装348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结合业主改行或关闭情况,整改工作持续推进,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安装渣土车管控手机APP终端,已安装31台渣土车管控手机APP终端加强管控力度;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2020年6月以来开展渣土车执法966次,联合执法81次;

四是严查严处。2020年6月以来查扣违规车辆336辆,处罚105.34万元。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局党组聚焦反馈的问题,较真碰硬地开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如机构改革部门职能未完全整合、破解城市管理顽症还不够彻底等方面问题距离县委巡察组提出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局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完善县城管局的机制体制,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一是持续强化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肃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站位,增强推动工作的政治责任和能力本领。

二是持续落实主体责任。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巡察反馈的四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机制。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持续推进的事项,采取有力措施,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四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把巡察整改作为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为全力助推新时代“四个安溪”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6003889;通信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719,邮编:362400;电子邮箱:axszj2018@126.com

 

 

 

                    中共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