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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溪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安溪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0 16:11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19日县委巡察一组对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发挥信访机构职能作用不够全面深入

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提出的“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不到位,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解决信访积案难题和减少重复信访事项的措施办法缺乏时效。如2020年上半年全县重复信访率达62%,超过市里规定的60%红线。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国重治理”积案化解专项行动,168件“国重治理”信访积案,已办结化解136件,办结化解率81%,到五月底我县重复信访率58.7%,低于市里的红线规定;二是提高初信初访信访件的转办、回复和督办质量,尽量避免初访变为重复访;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强基促稳”工作部署要求,大力推行“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信访评理、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将“三到位一处理”落到实处。

②履行工作职责畸轻畸重。仍然习惯于当信访件处理的“批发部”“中转站”,对转送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办理的信访事项督促指导不够有力,导致有些信访件办理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包片制,将局在编干部分片包干负责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信访事项的办理答复指导,加大对重点信访事项的督查力度,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理质量,直至案结事了。二是加强对新接手的乡镇和县直分管领导、业务人员的培训,安排到我局跟班学习,熟悉和了解信访工作业务和办理流程。

③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全县信访情况研究、分析不够深入,根据信访事项发现突出问题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不多,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不定期召开局干部职工会议,及时反馈收集全县信访形势和热难点问题,并深入研究分析,报送县委县政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第一、二季度“减重控量”分析通报存在问题已呈送相关县领导,同时已将一至五月份每月信访分析报送县领导、县直单位和各乡镇;二是充分发挥人民信访连接着党委政府和群众桥梁纽带的作用,多深入群众家中听民声,进一步知民情解民忧。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有力

①落实上级对信访工作有关要求有差距,全县信访总量近年来持续上升,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上半年,全县信访总量同比分别上升14%、28.1%、34.7%。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减重控量”专项行动,切实降低重复信访率,提高群众满意率。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宣传单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信访法律法规,宣传法治信访,提高群众依法信访合理反映信访诉求的意识。二是进一步遏制全县信访总量上升势头,今年上半年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6%,信访总量上升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②推进“强基促稳”三年行动需加大力度。信访局牵头的“民意诉求回应机制专项行动”和“推进逐级走访强化信访案件化解攻坚专项行动”两个专项,在2019年市里考评中均处于“中”的位置。

整改情况:经过2020年我局及各乡镇和相关县直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局2020年“强基促稳”两个专项市对县考评获得一优一良的成绩,位列全市前列,在2021“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收官之年,总结2020年强基促稳三年行动的经验和分析存在的不足,根据市方案制定我县信访方块方案,并按照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

③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发挥有待加强,在如何解决相关责任单位处理信访件推诿扯皮,以及协调处理重点信访事项的工作力度不够大,导致有的信访事项回复不及时,部分疑难信访事项久拖不决。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作用,对推诿扯皮、职能不清的信访事项及时召开协调会,厘清工作职责,对因机构改革或相关特殊情况导致信访事项不能解决的,及时将相关情况和意见建议形成报告呈送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阅示。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科学规范

①局党组自2018年成立以来成员仅有2人,不利于进行议事决策;研究事项存在“打包式”表决的情况,未能逐项进行研究讨论,“一把手”未落实末位表态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成员5月底已经调整到位,目前我局党组成员3名;二是立行整改,局党组召开的党组会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邀请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列席会议,均按照要求逐一进行研究表决,党组书记最后做表态。

②党组议事制度和规则制定不严谨,没有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界限范围。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制度和规则;二是根据我局实际,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界限范围,征求相关股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的意见,最后党组会研究决定,制定《中共安溪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并下发给各股室(中心)。

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戒虚务实存有差距

①专题研讨流于形式,班子成员7个专题研讨未能把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研讨内容空泛,有的班子成员发言材料抄袭网上,出现“聚焦人社工作”等与岗位职能、职责使命不符的表述。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和规则,局党组书记做到亲自把关班子成员相关材料,避免出现抄袭等不良现象;二是完善党组会、局务会记录,明确记录要素和内容,确保会议讨论决策过程详实记录、不错不漏。从4月份开始,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和相关会议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执行。

②调查研究走过场,有的调研报告只有寥寥二、三页纸,调查研究敷衍了事,有的班子成员把调研报告写成自我剖析材料,调研发现的问题多是“本人理论学习不够”“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不够到位”等。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全局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二是局领导开展信访工作调研,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并深入一些重点乡镇和农村实地走访,分片包干走访入户了“治重化积”32件未办结积案,了解重点信访问题化解进展情况,全力推动问题解决,避免调查研究走过场。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深不细

①对新时期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规定动作落实不到位。2017年以来,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2019至2020年的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大篇幅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各股室(中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开展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干部考察工作时,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二是局班子成员进行反省,保证以后不再出现篇幅雷同的现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局党组书记亲自把关亲自部署,避免篇幅雷同的情况发生。

②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措施方法不多,把意识形态工作等同于宣传工作,仅依靠接访大厅LED屏幕进行宣传,对个别信访人意识形态方面偏执偏激言行的斗争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局务会等形式集体学习,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同时全体党员通过“学习强国 App”、关注“党史学习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自主学习。二是通过红色教育实地学,开展向革命烈士默哀、重温入党誓词和学党史等缅怀革命先烈活动,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加强法治信访宣传,教育群众合法合理上访,不非访不扬言。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①“一把手”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够重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没有实质内容和具体措施,仅停留在开会、读文件上。

整改情况:一是多形式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活动,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班子成员对局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二是完善廉政谈话记录表,整理完善台账资料。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按职责分工范围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廉政提醒谈话要求。

②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敷衍应付,2017年信访局还未成立党组,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个清单”中多处出现“局党组”的表述。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个清单”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台账。

③廉政谈话不够严肃,针对性不强,内容基本雷同,谈话记录中谈话人员和被谈话人员未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廉政谈话制度》和年度廉政谈话安排表,提高谈话针对性;二是完善廉政谈话记录表,整理完善台账资料。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按职责分工范围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廉政提醒谈话要求。

7.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动作做得不够到位

①廉政文化宣传学习和警示教育缺失,部分党员对党内重要法规应知应会知识要点一知半解,甚至答非所问。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我局宣传阵地,加强廉政文化宣传,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二是加强教育学习,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内重要法规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水平。

②未按要求开展廉政党课,2017年以来仅上过1次廉政党课,且讲稿生搬硬套,“廉”味不浓。

整改情况:结合信访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开展廉政党课,结合我局实际,党课将在下半年开展。

③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较少,部分文件仅由领导签批传阅,干部职工在文件上签字了事。

整改情况:充分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杜绝只领导签批传阅,干部职工在文件上签字的现象,同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8.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职能发挥不明显

①日常监督开展较少。纪检监察组与信访局沟通联系不够紧密,日常监督仅停留在参加信访局“三重一大”会议,对干部职工“咬耳扯袖”的谈话提醒较少,2016年以来仅开展7人次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完善县管干部廉政档案,进行动态更新,提高监督针对性。结合每名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以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对一进行提醒,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二是紧盯“关键环节”,狠抓“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梳理廉政风险点,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督促结合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吃空饷、违规兼职、私设“小金库”、会计出纳分开设置、预决算公开等开展风险排查及整改工作。监督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决策程序。三是守好重要节点,做好廉政提醒工作。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廉政提醒并强调节日纪律,通过工作微信群、协同办公邮箱等途径向部门传达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提醒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严守纪律不松懈。四是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口”。对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梳理信访举报、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廉政档案等情况,根据不同条件和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党风廉政意见。

②对信访工作的监督质效缺乏力度,在如何通过综合监督促进信访工作规范、提升办信质量上还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引导。针对当时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的实际情况,积极引导信访群众通过网络、信件、电话等非接触方式反映信访诉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同时,要求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基层信访力量,努力就近就地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二是完善制度。督促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信访接待及处理制度进行完善,进一步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三是专项监督。针对存在的信访总量持续上升,重复信访率偏高,网上信访占比不高等开展信访工作专项督查。督促干部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加强信访办理力量。

9.工作作风“飘”“浮”“散”等问题仍较突出

①“坐机关”的习气依然明显,主动到乡镇、村居一线实地了解信访诉求化解矛盾困难较少,仍然习惯于“坐地等访”。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经常性到乡镇和相关县直单位了解协调落实信访案件,实行局在编干部包片责任制,经常性主动到乡镇、村居一线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实地督查疑难突出信访问题。

②未能摆脱“文山会海”的形式主义束缚。习惯靠开会发文或微信工作群来部署推动工作;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如制定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全文复制上级文件。

整改情况:开会发文或微信工作群来部署推动工作的同时,也按照包片责任制多下去走访入户,确实解决信访问题。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我县信访工作文件,杜绝上下一般粗的情况发生。

③机关效能抓得不严,个别干部职工迟到早退、上班中途溜号办私事的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请假、审批等制度。二是制定《带班值班工作规范》和《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上下班打卡制度,上班出门公事要登记备查,杜绝上班出门办私事的情况发生,同时严格规范要求节假日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

10.违规接受其他单位的资金“供养”

2013至2019年,信访局以“信访排查经费”“涉诉信访办案经费”等名义接受湖头、官桥、龙门等乡镇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县直有关单位的资金捐助共计113万元,平均每年约16万元。

整改情况:立行整改,我局自县委巡察组对我局开展巡察口头反馈至今,没有再接受乡镇和县直单位的补助资金。由于我局经费严重不足,且接受的补助资金均用于我局正常的经费支出,建议不予退回处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制度,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11.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①违规扩大开支范围,2019年10月拨给桃舟乡康随村“三无”工作创建经费20000元;2018年4月报销外单位人员往返北京机票3570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收回相关费用。2019年10月拨给桃舟乡康随村“三无”工作创建经费20000元已于2021年5月24日收回;2018年4月报销外单位人员往返北京机票3570元已于2021年5月13日收回。二是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和《重要时段外出值班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

②违规报支出差餐费。2015年5月至12月间,违规报销出差北京期间的餐费36189元,其中含有酒类价值1348元。

整改情况:2015年5月至12月期间,我县共3批人员进京开展信访值班工作(分别是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驻京值班、十八届五中全会驻京值班、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驻京值班)。按照每人每日发给100元伙食补助费计算共应发放46200元,按实际报销36189元,实际报销费用(36189元)没有超出应报费用(46200元),我局已于2021年5月13日收回含有酒类价值1348元,建议其他费用不予处理。

从2016年起,我县驻京信访值班人员没有存在按实报销驻京值班餐费现象,严格按标准每人每日发给伙食补助费。我局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改正存在的问题,深入学习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党组织软弱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打折扣

①党建工作碎片化。党建工作计划缺失,2016至2018年度未制定支部工作计划,2018年度支部工作总结仅提及业务工作,通篇内容与党建工作无关。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进行反思,带头做好支部工作,制定支部工作计划,确实担负起党建工作,制定好支部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支部工作;二是做好支部工作总结,杜绝与党建工作无关的情况再次发生。

②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局党支部自2013年以来未发展新党员。

整改情况:局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大对年轻干部的考察力度,做好思想工作,加强培养,争取为党支部增添新生力量。

③阵地建设不完备。未配备党员活动室,党务政务公开栏更新不及时,部分内容还是2017年、2018年的材料。

整改情况:党员活动室即知即改,2020年底前已配备到位。党务政务公开栏也在巡察过程中立行整改,已整改到位,并按要求常态化开展工作。

1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

①民主生活会不严格,会上开展问题分析和整改措施未结合工作实际,相互批评没有辣味,多以建议代替批评,个别成员2016、2017年度的发言材料大篇幅相同。

整改情况:一是局班子成员进行深入反思,确保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提高发言材料的撰写质量;二是党组书记亲自把关班子成员发言材料,没有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开展的,退回重新撰写,直至达到要求。提高相互批评的辣味度,确实达到出出汗、扯扯袖的目的。

②组织生活会简单应付,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仅有四行字;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缺少相互批评环节。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同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和相关发言材料的存档备查工作。2020年度的组织生活会已召开,并按照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③党员“三诺”工作流于形式。2016年未签订党员承诺书;2018、2019年的承诺书未签署审核意见,上墙的承诺书也未按照一人一档要求进行公开。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员“三诺”工作要求,做好审核上墙公开等工作,做好承诺、践诺、评诺工作,确实提高“三诺”工作质量。2021年度的“三诺”工作承诺工作已审核上墙公开,践诺工作正在开展中。

14.“三会一课”制度未严格落实

①党员大会内容不实。有的党员大会与干部职工会混杂开展;有的党员大会记录造假,如2019年4月的会议记录中“相关股室一起拟写批示精神贯彻意见,上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与实际工作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对记录党员大会会议记录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务必将党员大会和干部职工大会严格区分开来,不再混杂开展;二是确实做好党员会议记录,不再出现与工作不实的会议记录的情况。

②支委会“无中生有”。局党支部仅有支部书记,未配备其他委员,但2017年却有12次支委会记录。

整改情况:局党支部书记进行全面的反省和深入的检讨,并对相关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2018年以来局党支部没有再出现支委会记录的情况,在以后的党建工作中,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

③讲党课工作几无开展。2016、2018、2019三个年度均未开展上党课活动。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要求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讲党课活动,并将讲党课相关材料进行归档收集,做好备查工作,根据我局实际,班子成员将在下半年开展讲党课活动。

15.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有待加强

①编外聘用人员数量较多。信访局核定编制10人,现实有干部职工9人,2013年至今编外聘用人员一直保持在6至7人,编内、编外人员比例约为1.5:1。

整改情况:我局巡察反馈前立行整改,辞退一名编外人员,巡察反馈后又于2021年4月1日再次辞退一名编外人员,目前编内、编外人员比例为2:1。

②编外聘用人员挤占行政办公经费现象严重。大部分编外聘用人员费用未纳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占用本单位行政运行经费比重较大,如2019年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共计29.7万,占全局行政运行经费23.4%。

整改情况:我局已辞退两名编外人员,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占全局行政运行经费大幅度降低。将编外聘用人员费用纳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提高年度财政预算的合理性,同时制定了《办公用品采购使用及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管理,节约办公费用。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6.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做表面文章

针对2019年2月市委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局党组会未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未制定整改方案和分解整改任务,整改工作没有落地落实,如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提到“2月11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而2月11日并无召开局党组会。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进行反思,在以后的巡察整改工作中,局党组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和分解整改任务,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全面进行自查自纠,经查找2019年2月市委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交叉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局均有进行全面整改,落实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和落实整改情况。针对无召开局党组会问题,当时局党组只有2名成员,只在口头上进行了传达学习,没有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局党组已进行全面整改,做好相关会议记录,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232814;通信地址:凤城镇民主路90号,邮政编码:362400;传真:0595-26081767。

 

 

 

中共安溪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