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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安溪县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来源:安溪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8-31 11:03


8月30日,在安溪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安溪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曾惠彬就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向安溪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工作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安溪县监委高度重视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把报告专项工作的过程作为监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组建以县监委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工作专班,立足安溪实际,主动跟市监委、县人大常委会沟通对接,确定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报告主题,制定专项工作报告实施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在报告起草、修改过程中,县监委班子成员分头开展专题调研,深入部分乡镇和部分县直部门,综合运用收集资料、实地了解、数据分析、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相关部门、乡镇纪委监察组、特约监察员等各方意见建议。同时,建立与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涉及部门的工作会商、协调、衔接等机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稳妥有序做好报告专项工作。


报告介绍,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县监委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力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的事有人管、自己的利益有人护,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同向发力。报告从突出政治属性,全覆盖的监督格局初步构建;突出守正创新,精准化的监督路径逐渐清晰;突出人民至上,顺民心的监督立场更加彰显;突出能力提升,自身硬的监督队伍深入锻造等四个方面对2018年以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并提炼形成了“五个必须”的工作体会,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报告指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需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县监委将紧紧围绕此次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在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深入贯彻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驰而不息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守监督定位,推动监督下沉,提升监督质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推进,干一项成一项,积小胜为大胜,不断增进茶乡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