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新闻版
“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报道
安溪聚焦餐饮场所用气改造
消除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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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予以全文转载,原文如下
近日,福建省安溪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前往参内镇学府路沿街餐饮场所回访,发现饭店用气已由瓶装液化气改为了管道天然气,安全性有了很大提升。
此前,安溪县纪检监察干部收到群众反映,城区餐饮场所普遍使用瓶装液化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将“瓶改管”工程纳入重点督办事项,督促城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制定“政府补贴+企业优惠+商户分担”的改造方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针对商户反映的“改造费用高”“施工影响营业”等顾虑,安溪县纪委监委推动职能部门出台优惠政策,对燃气企业减免道路挖掘占用费、城市绿化补偿费等各项费用,对首批改造的餐饮商户给予财政补贴,采取“错峰施工”“分段改造”等方式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开展督查,重点检查施工质量、安全规范及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确保工程推进高效透明。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推动全县完成了首批重点区域改造,惠及餐饮商户101家。改造后,商户用气成本平均下降40%。